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维(代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志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秀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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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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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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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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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原因说明:
1、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76.88%,主要系购买的理财产品未到期;
2、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340.99%,主要系公司贸易业务的经营往来款增加所致;
3、应收利息较上年增长480.60%,主要系计提的未到期理财产品的理财收益;
4、其它应收款较期初增加274.89%,主要系经营往来款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136.13%,主要系购买的理财产品;
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期初增长306.54%,主要系新购入的其它上市公司的股票;
7、工程物资较期初减少100.00%,系工程项目领用;
8、生产性生物资产较期初增加79.05%,主要系新购入羊只及奶牛;
9、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减少31.18%,主要系部分租赁及维修费用按受益期进行了摊销所致;
10、递延所得税资产较期初增加1,890.62%,主要系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致使资产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11、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106.76%,主要新增的安源乳业有限公司股权收购预付款;
12、短期借款较期初增加925.87%,主要系本期贸易项下的贷款金额增加;
13、应付账款较期初减少37.94%,主要系支付了贸易货款;
14、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47.45%,主要系本期支付了控股子公司14年度的年终奖;
15、应付利息较期初增加119.58%,主要系计提的银行借款利息;
16、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减少49.73%,主要系归还了部分养殖户的押金;
17、其他综合收益较期初减少3,607.49%,主要系纽币汇率变动而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二)利润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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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原因说明: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396.55%和410.83%,主要系牛羊肉、粮油、乳业等贸易量增加;
2、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286.89%,主要系缴纳的增值税增加致使相应的附加税费增加所致;
3、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分别较上年同期增加36.08%和31.08%,主要系各主营业务板块的市场拓展费用及人员配置增加所致;
4、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6.04%,主要系新增银行贷款,利息随之增加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323.25%,主要系应收账款增加,计提的坏账准备随之增加所致;
6、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64.11%,主要系购买的理财产品收益增加所致;
7、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712.68%,主要系理财收益增加致使利润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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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原因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78.59%,主要系上期的定期存款到期以及收回了部分往来款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81.61%,主要系上期非公开发行新股募集的资金额度较大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关于洛岑牧场收购事项
公司分别于2015年04月15日和2015年5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塈关联交易的议案》,将《安徽涡阳100万只肉羊养殖建设项目》中的10亿元募集资金变更投入至“收购安源乳业有限公司(含克拉法牧场)100%股权及收购洛岑牧场”项目。
公司分别于2015年6月7日和2015年6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一系列议案,募得的资金资金将用于改造克拉法牧场和洛岑牧场。
2015年9月16日,公司获悉洛岑牧场的收购申请被新西兰海外投资办公室拒绝,并于2015年9月18日发布了《关于洛岑牧场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
因洛岑牧场收购被拒,直接影响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经公司于2015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撤回《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二)关于民事诉讼事项
浙江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天堂硅谷大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事项,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书和民事起诉状的公告》、《关于应诉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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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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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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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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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5-111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王新华先生请求辞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职务的书面报告,王新华先生因个人原因请求不再担任前述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王新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新华先生辞去前述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按照法定程序聘请新的董事会秘书,在新的董事会秘书任命之前,暂由公司代理董事长刘维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对王新华先生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5-112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