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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山东高速 股票代码:600350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29号七星吉祥大厦A座)
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国泰君安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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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
一、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396号”文件核准,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山东高速”)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公司债券。
截至2014年7月16日,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或“本次债券”)成功发行20亿元。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债券简称“14鲁高速”、债券代码122305。
3、发行主体: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4、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为5年期(普通)。
5、发行总额:人民币20亿元,一次性发行。
6、票面金额:100元。
7、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票面年利率为5.84%,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保持不变。
8、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9、计息期限: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2014年7月11日至2019年7月10日。
10、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4年7月11日。
11、付息日:本次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5年至2019年每年的7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19年7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4、发行时信用级别: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15、跟踪评级结果:中诚信通过对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状况和发行的本次债券进行跟踪评级,评定山东高速主体长期信用评级等级为AAA,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
16、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和补充营运资金等用途。
第二章 发行人2014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发行人名称: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Shandong Hi-Speed Company Limited.
3、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29号七星吉祥大厦A座
4、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奥体中路5006号
5、法定代表人:孙亮
6、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
7、股票简称:山东高速
8、股票代码:600350
9、信息披露报刊名称:《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10、董事会秘书:张震
11、联系电话:(0531)89260052
12、联系传真:(0531)89260050
13、电子信箱:zhangz@sdecl.com.cn
14、邮政编码:250101
15、互联网网址:www.sdecl.com.cn
16、经营范围:对高等级公路、桥梁、隧道基础设施的投资、管理、养护、咨询服务及批准的收费,救援、清障;仓储(不含化学危险品);装饰装修;建筑材料的销售;对港口、公路、水路运输投资;公路信息网络管理;汽车清洗。
二、发行人2014年度经营状况
1、总体经营情况
2014年,发行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35,473.85万元,同比增长8.9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7,423.79万元,同比增长10.86%。主要得益于高速公路运营板块收入的增长。2014年公司经营性业务利润达29.17亿元,同比增长1.84%。同期公司通过转让名下股权及资产等方式实现投资收益3.07亿元,全年累计实现营业利润达32.23亿元;加之1.47亿元的营业外损益,公司2014年累计实现利润总额33.70亿元,同比增长10.38%。2014 年全年公司实现净利润24.38亿元,同比增长8.87%;同期所有者权益收益率和总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0.86%和9.10%,较上年分别下降了0.20个百分点和0.48个百分点。
总体来看,得益于高速公路运营板块收入的增长,公司整体收入规模和净利润规模继续保持增长态势,总体经营情况良好。
2、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2014年度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的主要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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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公司总体业务规模继续保持稳定增长,2014 年全年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635,473.85万元,同比增长8.97%;其中通行费收入及托管费收入为603,242.26万元,较去年增长7.99%,主要系车流量增大所致。2014 年公司高速公路板块毛利率为63.46%,受养护专项成本及路桥资产折旧增加等因素影响,该板块毛利率较上年下降1.78个百分点。由于高速公路运营板块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比重达94.93%,该板块毛利率水平的下降引起公司营业毛利率水平的下降,当期公司营业毛利率为64.55%,同比下降1.82 个百分点。
建设移交项目方面,公司积极与地方政府等开展合作,通过自建或委托代建的方式进行工程建设。公司该业务板块2014年度实现收入16,405.24 万元,较去年增长5.42%。
城市运营业务方面,由于2014年国内房地产市场需求低迷,公司房地产销售收入受行业不利形势影响,实现收入为607.79万元,较去年下降45.63%。
(2)2014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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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核心竞争力分析
高质量的路桥资产成为公司的主要核心竞争力。在优质路桥资源支撑下,通行量与通行费用稳步增长,构成了公司核心业务板块良好发展的趋势。
公司核心路桥资产均为山东省高速公路网的中枢干线,也是全国高速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路产质量优良,路网完善。截至2014年末,公司运营管理(包括托管公司运营)的收费公路(包括桥梁、一级公路和高速公路)总里程达1,825 公里。2014年公司车流量和通行费收入稳步增长,运营情况良好,全年累计实现路桥通行费及托管费收入60.32亿元,同比增长7.99%。
得益于车流量的增加,公司所运营主要路段通行费收入也相应增加。具体从路段收入构成来看,济青高速和京福高速相关路段仍是公司通行费收入主要来源,2014年济青高速和京福高速相关路段分别实现通行费收入25.68亿元和17.72 亿元,分别占当期路桥通行费及托管费收入的42.57%和29.38%;其中济青高速路段通行费收入同比增长2.43%,京福高速相关路段则与上年基本持平。此外,济莱高速、104国道-泰曲段和衡邵高速路段通行费收入均较上年出现明显增长。
三、发行人2014年度财务情况
1、发行人2014年度财务数据
根据发行人2014年年度报告,其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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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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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近年来,公司总资产规模持续增长,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440.09亿元,同比增长12.65%。同时,债务融资规模的扩大也使得公司负债进一步上升,2014年末公司负债规模为215.46亿元,同比增长17.66%,其中总债务规模达157.50亿元,同比增长26.53%。所有者权益方面,得益于留存收益的积累,公司自有资本实力不断增强,截至2014年末,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24.63亿元,较上年增长8.23%。同期,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48.96%,较上年提高2.09个百分点,财务杠杆水平较为适中。
从债务规模来看,新项目的建设及投资规模的增加对公司资金提出了大量需求,2014年公司债务规模提升明显。截至2014年末,公司总债务为157.50亿元,同比增长26.53%,其中长、短期债务分别为120.79亿元和36.71亿元。公司整体债务规模较大,但考虑到公司债务期限结构较为合理,且盈利能力良好,其短期偿债压力较小。
2014年公司EBITDA 规模为51.70亿元。从EBITDA对债务本息的保障程度来看,2014年公司总债务/EBITDA 为3.05倍,同比上升0.35倍;EBITDA利息保障倍数为4.51倍,同比下降1.43倍。虽然2014年EBITDA对债务本息的覆盖程度有所下降,但整体上看仍可对债务本息的偿还形成很强保障。
从现金流方面来看,近年来公司经营性现金均保持大幅净流入的状态。2014 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26.94亿元,同期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总债务和经营活动净现金/利息支出分别为0.17倍和2.35倍,覆盖程度较高,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情况能够对债务本息的偿付形成较强的保障。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396号”文件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公司债券。2014年7月11日至15日,发行人成功发行20亿元本期债券。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7月17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发行人聘请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债券网上发行认购资金到位情况、网下配售认购资金到位情况以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分别出具了编号为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4)第412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4)第415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4)第414号的验资报告。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期债券拟将其中14亿元偿还贷款,6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状况
根据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和补充营运资金等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截至目前,发行人已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
第四章 本期债券担保人情况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六章 本期债券利息偿付情况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2014年7月11日至2019年7月10日。
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间内,每年7月11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2014年度,发行人已按约定足额、及时的支付了“14鲁高速”的利息。
第七章 本期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
根据中诚信出具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中诚信通过对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状况和发行的2013年公司债券进行跟踪评级,评定山东高速主体信用评级等级为AAA,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
第八章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
第九章 其他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二、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相关当事人
报告期内,本期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均未发生变动。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2015年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