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282 股票简称:南钢股份 编号:临2015—063号
债券代码:122067 债券简称:11南钢债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工作变动,杨思明先生于11月2日向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请求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以及在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担任的职务。
杨思明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依法规范运作,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杨思明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尽快按照相关程序选举产生公司董事长并增补董事。
杨思明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杨思明先生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4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1月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南钢宾馆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副董事长黄一新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杨国祥、韩顺平因公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徐林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名称: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远扬律师、焦翊律师
(二)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