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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5-1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编号:2015-084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11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10月28日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15-085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概述

      公司于2014年11月6日和2014年11月2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非公开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2014年11月7日和2014年11月26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15年3月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并于2015年3月23日取得了中国证监会第150499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根据 2015年6月8日取得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0499号)的要求,公司对预案进行了补充、修订和更新。公司于2015年8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以及认购方的调整,并经2015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2015年8月14日和2015年9月1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拟向东海瑞京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常州恒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通领鑫创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中昌汇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4名认购对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0,000万股,募集资本总额不超过66,000万元。

      二、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自2014年11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以来,公司所处行业发生了较大变化,国内资本市场投融资环境也发生了诸多变化,综合考虑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公司流动资金的实际需求量等因素,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三、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15年11月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根据本次董事会决议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

      独立董事对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基于资本市场投融资环境、公司所属行业环境及公司自身经营状况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考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实质性的影响,同意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四、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系基于近来资本市场投融资环境、公司所属行业环境及公司自身经营状况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考虑,目前本公司经营正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终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就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给各位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