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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1年10月财产份额转让
2011年10月16日,浙江赛伯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浙江赛伯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将所持浙江赛盛100万出资予以转让。
转让后公司的出资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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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5年2月合伙人变更
2015年2月1日,浙江赛盛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做出以下决定:1、同意吸收倪慧华、胡天华、黄昉、高杰、包玉秀、金鹰、胡泽梁和陈玉阳为浙江赛盛的有限合伙人;2、同意有限合伙人赵蕾、胡宇、包建军、戴春玲将其在浙江赛盛实缴的5150万元出资转让给倪慧华、胡天华、黄昉、高杰、包玉秀、金鹰、胡泽梁和陈玉阳;3、同意有限合伙人赵蕾、胡宇、包建军、戴春玲退伙;4、同意伍华军将原出资额1000万减至700万。
变更后公司的出资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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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1)产权控制关系
浙江赛盛持有博辕信息70.23万股,持股比例为4.00%,截至报告书签署之日,浙江赛盛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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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浙江赛盛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浙江赛伯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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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最近三年主营业业务及发展情况浙江赛盛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
5、最近两年简要财务报表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浙江赛盛最近两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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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对外投资情况
浙江赛盛除投资博辕信息外,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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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宁波赛伯乐甬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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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历史沿革
(1)2011年11月设立
宁波赛伯乐系于2011年11月26日经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设立之有限合伙。该企业设立时的出资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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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2年6月张文渊入伙,张国清退伙
2012年6月18日,宁波赛伯乐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会议表决通过张国清从合伙企业退伙,退还其实缴出资1000万元,同意张文渊入伙成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2000万元,首期实缴出资1000万元。经该次变更后,宁波赛伯乐的股权结果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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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3年5月合伙人名称变更、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
2013年5月8日,宁波赛伯乐召开合伙人会议,与会合伙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1、同意杭州鑫钻贸易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杭州沃安实业有限公司;2、同意杭州沃安实业有限公司将所持的7%(认缴出资700万元,实缴350万元)转让给杨明华3.5%,作价350万元,杨明华成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完成该次变更后,宁波赛伯乐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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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1)产权控制关系
宁波赛伯乐持有博辕信息70.23万股,持股比例为4.00%,截至报告书签署之日,宁波赛伯乐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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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宁波赛伯乐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宁波赛伯乐甬科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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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最近三年主营业业务及发展情况
宁波赛伯乐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
5、最近两年简要财务报表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宁波赛伯乐最近两年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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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对外投资情况
宁波赛伯乐除投资博辕信息外,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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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杭州赛伯乐晨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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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历史沿革
(1)2010年9月设立
杭州赛伯乐系于2010年9月21日经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设立之有限合伙。该企业设立时的出资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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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3年7月,合伙人变更
2013年8月,杭州赛伯乐全体合伙人会议通过决议,同意浙江同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退伙,陈亮、沈黎明入伙,分别以货币方式出资1,000万元。本次变更完成后,杭州赛伯乐的出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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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1)产权控制关系
杭州赛伯乐持有博辕信息63.84万股,持股比例为3.64%,截至报告书签署之日,杭州赛伯乐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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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杭州赛伯乐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浙江赛伯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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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最近三年主营业业务及发展情况
杭州赛伯乐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
5、最近两年简要财务报表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杭州赛伯乐最近两年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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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对外投资情况
杭州赛伯乐除投资博辕信息外,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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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宁波市科发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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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历史沿革
(1)2012年9月设立
宁波科发二号系于2012年9月18日经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仑分局登记设立之有限合伙。该企业设立时的出资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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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3年6月,出资额转让
2013年6月,经宁波科发二号全体合伙人同意,陈晓锋退伙,陈杲入伙,同时谢伟荣转让100万元出资额给陈杲。本次变更完成后,宁波科发二号的出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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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4年1月,出资额转让
2014年1月,经宁波科发二号全体合伙人同意,浙江中基热电有限公司退伙,其认缴出资额300万元转让给陈杲,其中实缴出资150万元,作价150万元。本次变更完成后,宁波科发二号的出资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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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4年3月,出资额转让2014年3月,经宁波科发二号全体合伙人同意,许玲将尚未缴付的150万元认缴出资转让给陈杲。本次变更完成后,宁波科发二号的出资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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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截至2014年8月,出资额已缴清
截至2014年8月1日,宁波科发二号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已全部缴清,宁波科发二号的出资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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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1)产权控制关系
宁波科发二号持有博辕信息33.84万股,持股比例为1.93%,截至报告书签署之日,宁波科发二号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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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宁波科发二号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浙江浙大科发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同第三节之二、交易对方详细情况之(五)杭州科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4、最近三年主营业业务及发展情况
宁波科发二号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
5、最近两年简要财务报表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宁波科发二号最近两年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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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经杭州萧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6、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除博辕信息外,宁波科发二号对外投资的企业主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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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李爱明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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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三年任职情况及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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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外投资情况
除投资博辕信息外,李爱明无其他对外投资项目。
(十四)郭兆滨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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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三年任职情况及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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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外投资情况
除投资博辕信息外,郭兆滨无其他对外投资项目。
(十五)张磊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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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三年任职情况及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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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外投资情况
除投资博辕信息外,张磊投资其他公司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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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谢建军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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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三年任职情况及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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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外投资情况
除投资博辕信息外,谢建军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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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对象
(一)泰豪集团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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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历史沿革
(1)1993年4月,公司设立
泰豪集团的前身江西清华科技有限公司于1993年4月20日依法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名称为“江西清华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
(2)1995年10月,公司增资(由100万元增至330万元)
1995年10月30日,江西会计师事务所出具(95)会验字第66号《验资报告》,根据章程的规定,江西清华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0万元。经审验,截至1995年7月25日止,江西清华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投入资本230万元,
1995年10月,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此次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增至330万元的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后,江西清华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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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96年8月,公司增资(由330万元增至1200万元)
1996年8月15日,江西清华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通过,同意公司将注册资本由330万元增资到1200万元,同意增资部分(870万元)由清华大学江西校友会认购,公司更名为“江西清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996年8月8日,江西会计师事务所出具(96)会验字第61号《验资报告》,根据章程的规定,江西清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870万元。经审验,截至1996年7月30日止,江西清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增加投入资本870万元,清华大学江西校友会以货帀资金投入资金870万元。
1996年10月,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此次注册资本由330万元增至1200万元的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后,江西清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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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98年2月,公司股权转让、增资(由1200万元增至6000万元)
1998年4月29日,江西清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通过,同意公司将注册资本由1200万元增资到6000万元,同意岳树棠、郜国昌、饶兰秀、邬绍英将所持有的16.5万元分别转让给李华(26万元)、涂彦彬(40万元)。
1998年岳树棠、郜国昌、饶兰秀、邬绍英共同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以每股1元的方式转让。
1998年4月29日,江西江南会计师事务所出具(98)江南会所验字第239号《验资报告》,根据章程的规定,江西清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800万元。经审验,截至1998年4月29日止,江西清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增加投入资本4800万元,其中:以实物资产投入资金2578万元,以货帀资金投入资金2222万元。
1998年5月,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此次注册资本由1200万元增至6000万元、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股权转让完成后,江西清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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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00年6月,公司股权转让
2000年6月4日,公司股东会做出决议,同意股东清华大学江西校友会将其持有的公司33.33%股权(2000万元)转让给江西清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同意股东清华大学江西校友会将其持有的公司3.33%股权(200万元)转让给黄代放;同意股东清华大学江西校友会将其持有的公司4%股权(240万元)转让给李华;同意股东清华大学江西校友会将其持有的公司5%股权(300万元)转让给孔祥川;同意股东清华大学江西校友会将其持有的公司4.33%股权(260万元)转让给涂彦彬;同意股东清华大学江西校友会将其持有的公司5%股权(300万元)转让给周永东。
2000年6月6日,清华大学江西校友会、江西清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每股1元的方式转让;2000年6月6日,清华大学江西校友会分别与黄代放、李华、孔祥川、涂彦彬、周永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每股1元的方式转让。
2000年,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此次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江西清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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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01年3月26日,公司股权转让
2001年1月20日,公司股东会做出决议,同意股东清华大学江西校友会将其持有的公司20%股权(1200万元)转让给黄代放;同意股东清华大学江西校友会将其持有的公司11.67%股权(700万元)转让给孔祥川;同意股东江西清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将其持有的公司25%股权(1500万元)转让给郜国昌;同意股东江西清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将其持有的公司3.33%股权(200万元)转让给李华;同意股东江西清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将其持有的公司5%股权(300万元)转让给涂彦彬。
2001年2月15日,清华大学江西校友会、黄代放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每股1元的方式转让;2001年2月15日,清华大学江西校友会、孔祥川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每股1元的方式转让;2001年2月15日,江西清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分别与郜国昌、李华、涂彦彬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每股1元的方式转让;2001年3月26日,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此次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江西清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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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01年6月25日,公司股权转让
2001年6月15日,公司股东会做出决议,同意股东清华大学江西校友会将其持有的公司10%股权(600万元)转让给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其他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2001年6月18日,清华大学江西校友会、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每股1元的方式转让。
2001年6月25日,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此次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江西清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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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02年9月19日,公司股权转让、增资(由6000万元增至10000万元)
2002年8月23日,江西清华泰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清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02年9月6日更名为江西清华泰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通过,同意公司将注册资本由6000万元增资到10000万元;同意增资部分(4000万元)由黄代放认购;同意郜国昌将其持有江西清华泰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25%的1500万元股权转让给黄代放;同意孔祥川将其持有江西清华泰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6.67%的400万元股权转让给黄代放;同意涂彦彬将其持有江西清华泰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1.67%的100万元股权转让给李华;同意周永东将其持有江西清华泰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1%的股权转让给万晓民;同意周永东将其持有江西清华泰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1.67%的100万元股权转让给邵建生;同意周永东将其持有江西清华泰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1.67%的100万元股权转让给饶兰秀。
2002年8月23日,郜国昌与黄代放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每股1元的方式转让;2002年8月23日,孔祥川与黄代放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每股1元的方式转让;2002年8月23日,涂彦彬与李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每股1元的方式转让;2002年8月23日,周永东分别与邵建生、万晓民、饶兰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每股1元的方式转让;
2002年9月19日,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此次注册资本由6000万元增至10000万元、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西清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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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07年2月15日,公司股权转让:
2007年1月29日,泰豪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清华泰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于2005年3月11日更名为泰豪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通过,同意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将其所持有的600万元转让给李华; 同意黄代放将持有泰豪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2.4%的240万元股权分别转让给孔祥川(40万元)、涂彦彬(60万元)、万晓民(140万元);同意李华将其所持有泰豪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5.6%的560万元股权分别转让给邵建生(140万元)、饶兰秀(140万元)、毛勇(160万元)、李春生(60万元)、邹映明(60万元)。
2007年2月5日,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与李华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每股1元的方式转让;2007年2月7日,李华分别与邵建生、饶兰秀、李春生、邹映明、毛勇分别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每股1元的方式转让;2007年2月,黄代放分别与孔祥川、涂彦彬、万晓民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每股1元的方式转让;2007年2月15日,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此次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泰豪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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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11年3月7日,公司股权转让:
2011年2月12日,泰豪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通过,同意黄代放将持有泰豪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1%的100万元股权转让给毛勇,转让金额为100万元; 同意黄代放将持有泰豪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1%的100万元股权转让给李春生,转让金额为100万元;同意黄代放将持有泰豪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1%的100万元股权转让给邹映明,转让金额为100万元;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1年2月28日,黄代放分别与李春生、邹映明、毛勇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每股1元的方式转让。
2011年3月7日,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此次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泰豪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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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12年3月13日,公司增资(由10000万元增至15000万元)
2012年3月1日,泰豪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通过,同意公司将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资到15000万元。
2012年3月7日,江西中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晟会验字(2012)第05号《验资报告》,根据章程的规定,泰豪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由各股东于2012年3月7日之前一次缴足。经审验,截至2012年3月7日止,泰豪集团有限公司已收到孔祥川、李华、涂彦彬、邵建生、万晓民、饶兰秀、毛勇、李春生、邹映明、清华大学江西校友会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
2012年3月13日,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此次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加15000万元的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泰豪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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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12年4月20日,公司增资(由15000万元增至20000万元)2012年4月8日,泰豪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通过,同意公司将注册资本由15000万元增资到20000万元。
2012年4月13日,江西中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晟会验字(2012)第015号《验资报告》,根据章程的规定,泰豪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由各股东于2012年4月12日之前一次缴足。经审验,截至2012年4月12日止,泰豪集团有限公司已收到黄代放、清华大学江西校友会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
2012年4月20日,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此次注册资本由15000万元增加20000万元的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泰豪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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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14年7月25日,公司股权转让
2014年7月18日,泰豪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通过,同意黄代放将持有公司1%的股权(200万元)转让给杨剑,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4年7月24日,黄代放、杨剑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每股1元的方式转让。
2014年7月25日,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此次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泰豪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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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15年3月25日,公司股权转让
2015年3月12日,泰豪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通过,同意清华大学江西校友会将持有公司20%的股权(4000万元)转让给南昌珝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5年3月12日,清华大学江西校友会、南昌珝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每股1元的方式转让。
2015年3月25日,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此次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泰豪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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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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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最近三年主营业业务及发展情况
泰豪集团为投资性企业,主要从事智慧城市、文化创意及园区开发、股权投资等业务板块,具体业务通过子公司开展。
5、最近两年简要财务报表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泰豪集团最近两年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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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6、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泰豪集团对外投资的企业主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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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胡健
胡健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三、交易对方详细情况之(一)”。
(三)谢建军
谢建军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三、交易对方详细情况之(十六)”。
(四)张磊
张磊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三、交易对方详细情况之(十五)”。
(五)李峰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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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三年任职情况及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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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外投资情况
除投资博辕信息外,李峰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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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各交易对方、认购对象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配套融资的认购对象泰豪集团为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与上市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六、向上市公司推荐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未向公司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配套融资的认购对象泰豪集团作为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向公司推荐了董事黄代放,监事李自强,未推荐高级管理人员。除泰豪集团外,其他配套融资认购对象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七、交易对方、认购对象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配套融资的认购对象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八、交易对方、认购对象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之内的诚信情况
截至报告书出具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胡健、宁波杰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余弓卜、宁波杰赢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科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海林、浙江中赢资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市科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赛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赛伯乐甬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赛伯乐晨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市科发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爱明、郭兆滨、张磊、谢建军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并已作出承诺。
配套融资的认购对象泰豪集团、胡健、谢建军、张磊、李峰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并已作出承诺。
九、各交易对方、认购对象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胡健、宁波杰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余弓卜、宁波杰赢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科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海林、浙江中赢资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市科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赛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赛伯乐甬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赛伯乐晨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市科发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爱明、郭兆滨、张磊、谢建军。
上述交易对方中,胡健为宁波杰宝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宁波杰宝6.73%出资额;张磊持有宁波杰赢25.20%出资额,持有宁波杰宝22.27%出资额;谢建军持有宁波杰宝8.53%出资额;李峰持有宁波杰赢13.82%出资额,持有宁波杰宝4.03%出资额;杭州科发、宁波科发及宁波科发二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同为浙江浙大科发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赛盛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浙江赛伯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赛伯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宁波赛伯乐甬科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赛伯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浙江赛伯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陈斌,陈斌持有浙江赛伯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股权,持有浙江赛伯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6%股权,浙江赛伯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宁波赛伯乐甬科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陈斌为浙江赛盛、宁波赛伯乐、杭州赛伯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除以上关联关系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配套融资的认购对象泰豪集团、胡健、谢建军、张磊、李峰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十、本次配套融资认购对象认购股份的资金来源说明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对象为泰豪集团、胡健、谢建军、张磊、李峰,配套募集资金的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 。根据相关方出具的声明和承诺,认购对象的资金来源分别如下:
认购对象泰豪集团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来源于泰豪科技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向第三方募集的情况,也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其他有关规定;本次认购对象胡健、谢建军、张磊、李峰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来源于泰豪科技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向第三方募集的情况,也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其他有关规定。
十一、关于本次交易对方、认购对象是否属于《基金法》、《私募基金管理办法》、《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所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说明
(下转B6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