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5—103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31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5年11月4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3名监事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劲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发行世联小贷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
《关于发行世联小贷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15年11月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信贷基础资产转让的议案》
《关于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信贷基础资产转让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15年11月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对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15年11月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认购世联小贷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议案》
《关于认购世联小贷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15年11月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5—104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31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5年11月4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滕柏松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合规。经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发行世联小贷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
《关于发行世联小贷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15年11月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信贷基础资产转让的议案》
《关于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信贷基础资产转让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15年11月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对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15年11月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认购世联小贷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议案》
《关于认购世联小贷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15年11月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5—105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世联小贷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联行”)拟通过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作为管理人设立“世联小贷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发行时的最终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本次专项计划”或“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
● 本次专项计划的实施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专项计划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专项计划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专项计划作为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其顺利实施还将受到政策环境和市场利率水平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一)原始权益人: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小贷”)
(二)基础资产:世联小贷基于其“家圆云贷”项目向借款人实际发放的人民币贷款而合法享有的债权及其从权利(如有)。拟出售的信贷基础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禁止转让的约束,所有信贷资产均属于正常类信贷资产。
预计转让的基础资产规模不超过4.6亿元(以实际基础资产买卖协议签订为准)。
(三)发行规模:发行总规模约4.12亿元,其中优先级规模约3.59亿元,分为两档产品,优先A档资产支持证券产品本金规模约为3.10亿元,信用等级为AAA级;优先B档资产支持证券产品本金规模约为0.49亿元,信用等级为AA级。次级产品规模约0.53亿元,无评级,由世联行全额认购。融资规模、期限和利率将根据基础资产现金流情况和市场情况由本公司与相关方协商最终确定。
(四)发行期限:专项计划两档优先级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产品期限为3年。(具体期限根据基础资产特定期间及发行时间最终确定)
(五)发行利率: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通过簿记建档确定。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支付固定利率。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无票面利率,本次专项计划终止时的剩余资产由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享有。
(六)发行对象: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发行对象不超过二百人。
(七)挂牌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八)资金用途:用于世联小贷进一步的业务发展,有利于扩大世联小贷的业务规模。
(九)管理人: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具有办理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二、交易结构
本专项计划的核心交易结构为,世联小贷作为原始权益人,将基于其“家圆云贷”项目向借款人实际发放的人民币贷款而合法享有的债权及其从权利(如有)作为基础资产,由恒泰证券作为管理人设立本次专项计划,并运用专项计划募集资金从原始权益人处购买基础资产,原始权益人实现融资需求。
专项计划设立后,管理人以专项计划实际募集资金受让世联小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家圆云贷”信贷资产债权,并以专项计划的投资回款向世联小贷继续购买贷款债权。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将按约定划入指定账户,由专项计划托管人根据管理人的分配指令对现金流进行分配。
在专项计划存续期内,如果出现专项计划账户内的资金不足以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各期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的情形,差额部分则由世联行按约定向管理人(代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承担差额支付义务,直至全部偿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的各期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
三、专项计划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世联小贷目前的主营业务是家圆云贷产品,该产品是一款针对刚需购房者,以及改善型购房者的信用贷款,该业务是公司由向机构客户服务(B端)向终端置业客户(C端)服务战略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发行本次专项计划,利用家圆云贷债权进行资产证券化,有利于世联小贷回笼资金,将进一步促进世联小贷的业务发展,有利于扩大世联小贷的业务规模。交易对手为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具有办理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具备履约能力。
由于本次专项计划受让包含先息后本型的信贷基础资产,即在转让之前公司已经获得该部分基础资产的利息,因此转让基础资产本身实际为等值转让,仅为公司提供现金流入而不产生收入或成本。本次专项计划未来收益取决于世联小贷提供资产服务的最终结果来计算管理费收入和公司认购专项计划次级收益级产品的投资收益,可能产生的收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另外,本次专项计划系公司首个基于房地产金融的ABS产品挂牌深交所,是公司在资产证券化上的有益探索。如成功发行,将有力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和降低融资成本,同时该产品面向资本市场发行,能提高市场对“家圆云贷”信贷资产的认可程度。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5—106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信贷基础资产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1、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联行”)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小贷”)拟通过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作为管理人设立“世联小贷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发行时的最终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本次专项计划”或“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
世联小贷拟与恒泰证券签署《世联小贷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基础资产买卖协议》(以下简称“资产买卖协议”)、《世联小贷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服务协议”)等协议。本次专项计划以实际募集资金受让世联小贷的“家圆云贷”信贷资产债权,受让的信贷资产不超过人民币46,000万元(以实际资产买卖协议签订为准),并以基础资产的全部或部分收入回款买断式循环投资于世联小贷的信贷资产。同时恒泰证券拟委托世联小贷作为基础资产的服务机构,提供对基础资产的贷后管理服务。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 公司于2015年11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信贷基础资产转让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世联小贷出售信贷基础资产。此事项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3、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D座光大银行办公楼14-18楼
4、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5、注册资本:219470.7412万人民币元
6、营业执照注册号:150000000001019
7、主营业务:证券自营;代理证券买卖业务;代理证券还本付息和红利的支付;证券投资咨询;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发起设立证券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拟出售的信贷基础资产系指世联小贷基于其“家圆云贷”项目向借款人实际发放的人民币贷款而合法享有的债权,包括未偿还的本金、利息、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他依据贷款合同应由借款人向世联小贷偿还的款项及基于前述债权请求权的全部附属担保权益(如有)。本次拟出售的信贷基础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禁止转让的约束,所有信贷资产均属于正常类信贷资产。
2、本次拟出售的信贷基础资产的帐面价值不超过人民币46,000万元(以实际资产买卖协议签订为准)。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内容:世联小贷拟向世联小贷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出售其持有的上述信贷基础资产;
交易金额:出售价值不超过人民币46,00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支付期限:专项计划成功设立之日
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并于专项计划资产分配完毕之日(或买方按照专项计划文件宣布专项计划设立失败之日)终止。
2.交易定价依据为信贷基础资产的贷后余额。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世联小贷目前的主营业务是家圆云贷产品,该产品是一款针对刚需购房者,以及改善型购房者的信用贷款,该业务是公司由向机构客户服务(B端)向终端置业客户(C端)服务战略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发行本次专项计划,利用家圆云贷债权进行资产证券化,有利于世联小贷回笼资金,将进一步促进世联小贷的业务发展,有利于扩大世联小贷的业务规模。交易对手为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具有办理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具备履约能力。
由于此次交易的标的包含了先息后本型的信贷基础资产,即在转让这部分资产之前公司已经获得基础资产的利息,因此交易本身实际为等值转让,仅为公司提供现金流入而不产生收入或成本。本交易未来收益取决于该笔信贷基础资产提供管理服务的最终结果来计算管理费收入。因为该笔交易标的账面价值不超过4.6亿元,可能产生的管理费收入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另外,本次专项计划系公司首个基于房地产金融的ABS产品挂牌深交所,是公司在资产证券化上的有益探索。如成功发行,将有力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和降低融资成本,同时该产品面向资本市场发行,能提高市场对“家圆云贷”信贷资产的认可程度。
六、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4.《世联小贷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基础资产买卖协议》
5.《世联小贷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5—107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联行”)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小贷”)拟通过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作为管理人设立“世联小贷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发行时的最终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本次专项计划”或“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
公司拟与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签署《世联小贷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差额支付承诺函》(以下简称“差额支付承诺函”),拟为本次专项计划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约定的收益及本金提供及承担差额补足义务,上述承诺函项下的担保责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
2、该《差额支付承诺函》生效必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但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3、公司于2015年11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公司为世联小贷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称: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免税商务大厦裙楼东04层3号单元
3.法定代表人:周晓华
4.注册资本:50,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07年4月12日
6.经营范围:专营小额贷款业务(不得吸收公众存款)。
7.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8.信用等级:BBB
三、差额补足承诺函(即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承诺人:世联行
2.资产服务机构:世联小贷
3.主要内容:为确保世联小贷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下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按照《世联小贷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标准条款》(以下简称“《标准条款》”)、《世联小贷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计划说明书》”)及《世联小贷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的规定取得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各期预期收益和本金的权利能够实现,公司愿意按照差额补足承诺函的条款和条件,为约定的收益及本金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4. 担保责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
5. 担保方式:差额补足义务。
6. 保证范围:按照《标准条款》、《计划说明书》及《认购协议》的规定,专项计划分配资金不足以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各期应付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的差额部分。 7. 担保期限:3年,以协议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世联小贷目前的主营业务是家圆云贷产品,该产品是一款针对刚需购房者,以及改善型购房者的信用贷款,该业务是公司由向机构客户服务(B端)向终端置业客户(C端)服务战略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金融业务风险控制委员会已经对该产品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责任风险可控,公司同意按照差额补足承诺函的条款和条件,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约定的收益及本金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公司为世联小贷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9.74%。截至2015年11月4日,加上本次担保金额40,000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盛泽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盛泽担保”)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2,626.90 万元(其中99.8%为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世联小贷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0.52%。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截至2015年11月4日,加上本次担保金额40,000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盛泽担保经董事会授权批准的担保事项总额为人民币170,888万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4.34%。另外,公司于2015年4月13日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为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自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起至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止,累计为世联小贷提供担保额度之上限为人民币146,100万元,截止至11月4日前已使用的担保额度为82,326.90万元,本次拟使用的担保额度为40,000万元(实际担保责任金额将以双方最终确认为准),累计为122,326.9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4.《世联小贷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差额支付承诺函》
5.《世联小贷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标准条款》
6.《世联小贷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
7.《世联小贷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5—108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世联小贷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1、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联行”)拟与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签署《世联小贷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拟对世联小贷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本次专项计划”或“专项计划”)的次级收益级投资约0.53亿元人民币,专项计划规模预计约为4.12亿元人民币。
2、此事项于2015年11月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事项不属于风险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专项计划的名称:世联小贷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二)原始权益人: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小贷”)
(三)基础资产:世联小贷基于其“家圆云贷”项目向借款人实际发放的人民币贷款而合法享有的债权及其从权利(如有)。拟出售的信贷基础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禁止转让的约束,所有信贷资产均属于正常类信贷资产。
(四)发行规模:发行总规模预计为4.12亿元,其中优先级规模约3.59亿元,分为两档产品,优先A档资产支持证券产品本金规模约为3.10亿元,信用等级为AAA级;优先B档资产支持证券产品本金规模约为0.49亿元,信用等级为AA级。次级产品规模约0.53亿元,无评级,由世联行全额认购。融资规模、期限和利率将根据基础资产现金流情况和市场情况由本公司与相关方协商最终确定。
(四)发行期限:专项计划两档优先级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产品期限为3年。(具体期限根据基础资产特定期间及发行时间最终确定)
(五)发行利率: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通过簿记建档确定。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支付固定利率。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无票面利率,本次专项计划终止时的剩余资产由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享有。
(六)发行对象: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发行对象不超过二百人。
(七)挂牌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八)资金用途:用于世联小贷进一步的业务发展,有利于扩大世联小贷的业务规模。
(九)管理人: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具有办理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三、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就上述投资事宜,公司拟与恒泰证券签署《世联小贷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认购协议》,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
1、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的权利:包括取得专项计划利益;有权依据专项计划文件的约定知悉有关专项计划投资运作的信息(包括专项计划资产配置、投资比例、损益状况等),有权了解专项计划资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有权要求管理人作出说明;知悉有关专项计划利益的分配信息;因资产服务机构、管理人、监管银行和托管人过错而受到损害的,取得赔偿的权利;召集或出席有控制权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并行使表决等权利;次级受益人享有劣后于优先级受益人从专项计划财产中获取收益的权利,即在本专项计划期间或专项计划终止后的财产在扣除专项计划费用,完成优先受益人本金及预期收益分配后,享有获取剩余专项计划收益的权利。
2、专项计划管理人: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信息如下:
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D座光大银行办公楼14-18楼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注册资本:219470.7412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证券自营;代理证券买卖业务;代理证券还本付息和红利的支付;证券投资咨询;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发起设立证券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专项计划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出资方式:认购资金应以现金形式交付
5、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章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于专项计划设立失败或专项计划终止时终止。
6、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均构成其违约,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因协议引起的或与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在争议发生后30个自然日内协商未成,任何一方可以将争议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深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双方为仲裁而实际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和合理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每份资产支持证券的面值为人民币壹佰元(¥100.00)。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本次专项计划所募集资金将用于家圆云贷产品。
2.存在的风险:在专项计划财产运用过程中,存在贷款服务人的管理风险、项目操作风险、专项计划不能成立或不能生效的风险、专项计划延期风险、受托人尽职风险、担保人履约风险、次级受益人本金及收益受损风险及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行业风险、尽职调查不能穷尽的风险、利率变动风险、政策及法律风险,以及其他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对专项计划财产产生影响的风险)等风险。
3. 家圆云贷产品是一款针对刚需购房者,以及改善型购房者的信用贷款,该业务是公司由向机构客户(B端)服务向终端置业客户(C端)服务战略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上述专项计划所募集资金将用于家圆云贷产品,有利于增强终端置业客户(C端)粘性,扩大交易入口份额,深化用户服务。交易对手为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具有办理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具备履约能力。本交易未来收益取决于次级投资收益,因为该笔对外投资的金额仅约为0.53亿元,可能产生的次级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世联小贷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认购协议》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