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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公告
    2015-1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5-092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11月6日以通讯结合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5年11月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全体董事以通讯结合现场的形式参加了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钟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决议有效期1年;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决议有效期延期1个月。

      除对决议有效期进行延期外,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涉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条款均不变。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发行工作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实施,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期1个月,除顺延有效期外,授权的内容不变。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5年11月24日(星期二)14:30在北京市昌平区昌平路317号龙城丽宫国际酒店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93。

      特此公告。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6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5-093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定于2015年11月24日(星期二)14:30在北京市昌平区龙城丽宫国际酒店(昌平路317号)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召开时间:2015年11月24日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1月24日(星期二)下午14:30

      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18日(星期三)

      2、网络投票时间:

      (1)交易系统投票:

      2015年11月24日9:30—11:30和13:00—15:00;

      (2)互联网投票系统:

      2015年11月23日15:00—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11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本次会议现场投票在北京市昌平区昌平路317号进行。股东可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平台(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龙城丽宫国际酒店(具体见引导牌),北京市昌平区昌平路317号(华北电力大学对面)。

      (六)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或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5年修订)》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代表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须有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3、受个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有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4、外埠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

      (二)登记时间:2015年11月19日9:00—11:00和14:00—16:00;

      (三)来信邮寄及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振兴路26号证券部。

      邮 编:102200(信封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联系人:王 山

      电 话:010-89710777

      传 真:010-80107261-6218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50

      2、投票简称:康得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1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通过身份认证后即可进行网络投票。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申请服务密码:登陆网址: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可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23日15:00—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三)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附件一格式自制均有效。

      特此通知。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6日

      附件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

      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指示如下:

      ■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若同意请在对应栏中划“√”,若反对请在对应栏附注:中划“×”,若弃权请在对应栏中划“○”,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证件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份:

      受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5-094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1月6日在公司以通讯结合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11月2日前以专人送达、通讯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那宝立先生召集并主持。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发行工作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