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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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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钢结构住宅项目的进展公告
    2015-1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5-043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钢结构住宅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30日发布了《关于预中标钢结构住宅项目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5-038。近日收到了蚌埠市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城市开发公司”)关于《大禹家园公租房(1-10#、1-11#、1-12#、2-10#、2-11#楼)及城市照明维护管理业务技术楼建筑产业化试点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暂估价为12212.79万元人民币(其中设计费暂估价为116.07万元)。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信息披露制度》第一条第(二)项中的有关规定,“合同金额1亿元人民币以上或钢结构加工量10000吨以上”的都在信息披露范围之内,具体内容如下:

      一、交易对方介绍:

      交易对方名称:蚌埠市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靳桂芳

      注册资本:贰亿肆仟陆佰壹拾捌万玖仟贰佰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城市棚户区及旧住宅区项目改造,拆迁安置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等。

      注册地址:安徽省蚌埠市马场湖路88号2号楼2楼

      成立时间:2009年03月18日

      公司简介:蚌埠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是为了适应政府提出的旧城区改造、旧住宅区改造、危房改造及保障性住房建设而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要职责是进行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融资、管理和运营等。

      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联合体承包方介绍:

      联合体承包方名称: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法定代表人:胡萍

      注册资本:4亿人民币

      主营业务: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劳务人员;城市规划;工程咨询;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各行业、各等级建筑工程设计等。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

      成立时间:1992年08月27日

      公司简介: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CEEDI)是一家以设计为龙头,服务范围涵盖前期咨询、规划、环境和节能评价、工程设计、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承包、工程检测评定等全过程的科技型企业,可在工业工程、民用建筑、节能环保新能源等诸多领域,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全面的工程服务。

      CEEDI创建于1953年,曾先后隶属于电子工业部、信息产业部,2003年由国务院国资委管理,2009年并入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三、项目介绍:

      项目名称:大禹家园公租房(1-10#、1-11#、1-12#、2-10#、2-11#楼)及城市照明维护管理业务技术楼建筑产业化试点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

      项目地点:大禹家园公租房:蚌埠市东海大道南侧、黄山大道东侧;市城市照明维护管理业务管理技术楼:治淮路以北、原车辆管理所以东

      项目金额:合同暂估价122127876.30元(大写)壹亿贰仟贰佰壹拾贰万柒仟捌佰柒拾陆元叁角。(其中包括设计费1160707.20元(大写)壹佰壹拾陆万零柒佰零柒元贰角。)

      项目概况:大禹家园公租房:单体5个,建筑面积约53133m2,地上18层,地下1层;市城市照明维护管理业务管理技术楼单体1个,建筑面积约4608m2,地上6层。总建筑面积约57741m2。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暂估价122127876.30元(大写)壹亿贰仟贰佰壹拾贰万柒仟捌佰柒拾陆元叁角。(其中包括设计费1160707.20元(大写)壹佰壹拾陆万零柒佰零柒元贰角。)

      。

      2、结算方式:本工程价款采用固定总价方式确定。

      3、付款方式:

      (1)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

      (2)进度款: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合同完成合格工程量按月支付完成部分工程价款的80%。

      (4)结算:工程验收决算审计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修金。

      (5)质量保修金的返还:质保期满后,15内一次性付清。

      (其中设计费的付款方式:工程设计费分三次支付,分别为:产业化施工图设计结束且图审合格付设计费的50%;主体结构施工结束,付设计费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设计费的20%。)

      4、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为390天,其中设计30天,根据项目进度可能会对部分工期进行调整。

      5、合同的生效条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不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不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六、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项目的实施将对本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该项目合同暂估价为12212.79万元,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375501.80万元,该项目合同金额约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的3.25%。

      2、本项目为设计、加工、安装和机电一体化的总承包项目,这是公司高层钢结构住宅体系按市场化原则承接民用高层钢结构住宅的第一单,将会有力地促进公司高层钢结构绿色建筑技术及绿色建筑部品部件的发展,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3、合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七、风险提示

      1、合同总价可能因为设计变更及决算差异等因素会有所变动。

      2、由于钢结构住宅项目是公司全新的业务,建筑成本会随着材料的自产化率的提高及技术的革新有所变动,所以此项目的盈利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2、结算周期较长,财务费用较高。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