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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
    公告
    2015-1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2015-029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2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1人,公司独立董事张居适先生因故未能参加会议,实到董事10人,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拟对公司2014年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黄酒生产技术升级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竣工投产延期至2016年8月31日。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及使用进度

      1、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31号文核准,古越龙山以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3日公司总股本634,856,363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本次可配售190,456,908股,共计配售173,667,802股,发行价格为 6.40元/股。公司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11,473,932.80元,减除发行费用16,831,762.9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94,642,169.86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于2014年6月13日出具的天健验〔2014〕11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六届十九次会议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本次配股方案、A股配股说明书披露的内容,以及公司配股申请文件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公司本次配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鉴于本次配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94,642,169.86元,除上述两个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32,663.20万元外,其余768,010,169.86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经公司六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已将上述768,010,169.86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入公司自有流动资金账户 。

      3、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截至2015年9月30日)

      目前,用于黄酒生产技术升级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及古越龙山第二期“百城千店”专卖店终端网络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32,663.20万元,分别存放于董事会批准为其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项目实施。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经使用87,426.69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共计为3,109.99万元 (包括银行利息),募集资金专户结存的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其中经公司七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之授权,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短期投资理财产品。

      公司于2015年7月30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2亿元向绍兴银行营业部购买“金兰花-尊享创盈”2015年第25期人民币理财产品;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0.3亿元向绍兴银行营业部购买“金兰花-尊享创盈”2015年第26期人民币理财产品,2015年11月4日到期收回本金及利息。于2015年11月5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3亿元向绍兴银行营业部购买“金兰花-尊享创盈”2015年第57、58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于2015年11月7日披露的临2015-028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使用1.8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短期投资理财产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有关情况、原因及影响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有关情况、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黄酒生产技术升级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额为28,140.7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24,663.20万元,原计划建设周期为18个月,原计划竣工投产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建设地点位于绍兴市袍江工业区育贤路南绍兴黄酒产业园区内。因有关部门对该区域热力管网铺设规划的调整,预计供热时间为2016年8月底,公司为节约成本,同时在目前市场环境下,结合公司实际,在保证企业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及项目完成后工艺流程和配套设施布局合理性的前提下,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拟延长“黄酒生产技术升级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的竣工投产期,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竣工投产时间延期至2016年8月31日。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竣工投产时间是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实际建设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竣工投产进度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导致募投项目的变更。调整募投项目竣工投产进度是为了更好的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合理有效的资源配置,不会对已实施的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并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因此,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竣工投产时间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3、董事会对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对策

      公司董事会从对股东负责、公司长远发展的角度考虑,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 度的监督,积极合理调配现有资源,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促进项目的高效进行,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项目能够按新的计划顺利实施。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1、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5年11月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根据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竣工投产时间作出调整。

      2、 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古越龙山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谨慎作出的决定,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总投资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竣工投产时间进行延期。

      4、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5年11月6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2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竣工投产时间进行延期。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之保荐意见。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2015-030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2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11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建伟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11人,公司独立董事张居适先生因故未能参加会议,实到董事10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2014年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黄酒生产技术升级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额为28,140.7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24,663.20万元,原计划建设周期为18个月,原计划竣工投产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建设地点位于绍兴市袍江工业区育贤路南绍兴黄酒产业园区内。因有关部门对该区域热力管网铺设规划的调整,预计供热时间为2016年8月底,公司为节约成本,同时在目前市场环境下,结合公司实际,在保证企业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及项目完成后工艺流程和配套设施布局合理性的前提下,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拟延长“黄酒生产技术升级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的竣工投产期,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竣工投产时间延期至2016年8月31日。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竣工投产时间是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实际建设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竣工投产进度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导致募投项目的变更。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1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2015-029《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撤换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张居适先生因故均未能出席参加七届二次、七届三次、七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其已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调整。同时公司将尽快物色新的独立董事人选,以规范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将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