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取消议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34 证券简称:山水文化 公告编号:2015-117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取消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1月16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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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 取消议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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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取消议案原因
2015年10月29日,公司发布《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暨第二次延期复牌公告》,主要内容是,公司原计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收购上海逸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天龙大厦整体改造项目以及偿还上市公司债务。根据非公开发行股份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预计在第二次延期复牌的 20天期间(自2015年10月29日至2015年11月17日)无法披露非公开发行方案并复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第三次延期复牌,即公司股票最晚于2015年11月30日复牌;并提请公司于2015年11月16日召开公司201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11月3日公司已披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无需进行第三次延期。
三、 除了上述取消议案外,于2015年10月2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取消议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5年11月16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 108 号三晋国际饭店
2、 网络投票的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1月16日
至2015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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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关于增补韩星星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已经公司于 2015年7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何永磊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15年7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1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大会召集人取消议案的有关文件。
证券代码:600234 证券简称:山水文化 编号:临2015--118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1月1日,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拟以9.78元/股价格向深圳市新鸿鹄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鸿鹄科技”)发行不超过4,907.9754万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天龙大厦改造项目、偿还上市公司债务(详见公司2015年11月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由于近期审核政策的变化与调整,公司将根据最新的政策要求,拟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公司将申请于2015年11月11日起复牌交易至少20个交易日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修订后的非公开发行方案,并以该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定价基准日,以该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90%作为发行价格。
目前,公司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认购方新鸿鹄科技就上述非公开发行的价格调整方案协商一致,并拟于近日签署补充协议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方案是否能够通过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34 证券简称:山水文化 编号:临2015--119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1月11日开市起复牌。
2015年11月3日,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即拟支付现金收购上海逸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后由于交易双方无法对交易合同的关键条款达成一致意见,重组事项无法继续推进。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详见公司2015年11月10日发布的临2015—116号公告)。
关于公司正在推进的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公司已于2015年11月3日披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后续公司将根据最新的审核政策与要求对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临2015—118号公告)。
鉴于上述原因,经申请,公司股票将于11月11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