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15-64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6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1月19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9日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8日15:00~11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攀钢文化广场11楼会议室。
(七)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12日
(八)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九)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聘请的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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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议案已经2015年8月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8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9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10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8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9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15年8月8日、8月28日、9月25日、10月31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37)、《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40)、《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49)、《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57)和《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41)、《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50)。其中,第四项议案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还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出席,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四)登记时间:
2015年11月16日9:00~11:30和14:00~16:30;
2015年11月17日9:00~11:30和14:00~16:30。
(五)登记地点: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大渡口街 87号5楼 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29。
2.投票简称:钒钛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1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2015年11月19日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钒钛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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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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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如股东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8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1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若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岳群文 吴萍
联系电话:0812-3385366
传 真:0812-3385285
通讯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大渡口街87号5楼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617067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及其代理人的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4.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5.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6.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19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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