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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1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编号:临2015-075

      债券代码:122306、122347 债券简称:13太极01、13太极02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有关董事会决议情况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二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11月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15年11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1名,实到11名,会议由董事长顾斌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5年10月13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太极微电子出售厂房土地(含配套设备)的议案》,批准太极微电子以不低于评估价的价格出售其闲置厂房土地(含配套设备)(详见2015年10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64)。

      根据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太极微电子(苏州)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资产项目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15)第1065号】,截止到2015年8月底,标的资产账面值为8,664.21万元,评估值为13,633.56万元。如以评估值的价格出售,扣除税费后,预计太极微电子(本公司持股比例:95%)获得的利润总额约2700万元左右,对本公司的利润影响将超过本公司201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19万元)的50%,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15年11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资产出售的公告》及《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无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七届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5-076

      债券代码:122306、122347 债券简称:13太极01、13太极02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1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1月30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1月30日

      至2015年11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于2015年10月13日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10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64,及2015年11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资产出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77。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办理登记手续

      1、登记时间:2015 年11月25日―2015 年11月26日上午 8:30-11:00;下午13:00-16: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

      3、登记方式:股东本人(或代理人)亲自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外地个人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参加现场股东大会所需的文件、凭证和证件

      1、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可为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一)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2、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一)、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伟文 邮政编码:214024 公司地址:无锡市下甸桥南堍

      电话:0510-85419120 传真:0510-85430760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1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编号:临2015-077

      债券代码:122306、122347 债券简称:13太极01、13太极02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资产出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控股子公司太极微电子拟出售闲置厂房土地(含配套设备),出售价格不低于评估价,通过挂牌交易确定。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2013年1月,本公司与科錋友联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了太极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极半导体”,本公司持股比例95%)及太极微电子(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极微电子”,本公司持股比例95%),分别收购新义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资产及新义微电子(苏州)有限公司资产。收购后公司的主要业务集中在太极半导体,太极微电子的厂房土地(含配套设备)一直处于闲置状态。为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减少亏损并优化整个上市公司的战略发展,太极微电子拟以不低于评估价的价格出售其闲置厂房土地(含配套设备)。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15年10月13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太极微电子出售厂房土地(含配套设备)的议案》,本议案还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出售资产将严格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程序,通过挂牌转让方式予以对外公开出售,交易对手方不确定。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出售的太极微电子闲置厂房土地(含配套设备)坐落于苏州工业园区霞盛路8号,产权清晰,建筑面积44498.69平方米,土地面积50001.27平方米,自2013年收购以来一直处于闲置状态。

      根据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太极微电子(苏州)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资产项目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15)第1065号】,截止到2015年8月底,标的资产账面值为8,664.21万元,评估值为13,633.56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目前,太极微电子此次拟出售的厂房土地都抵押给了银行为太极半导体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本公司及太极微电子后续将与有关银行密切沟通,解除抵押以保障交易的进行。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无。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资产出售未涉及人员安置等情况。

      在完成出售资产事项后,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该项交易的进展情况。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减少运维费用,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优化整个上市公司的战略发展。

      2、因本次拟出售资产将严格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程序,通过挂牌转让方式予以对外公开出售,因此交易价格尚不确定,该项交易本身预计获得的损益暂不明确(如以评估值的价格出售成功,扣除税费后,预计太极微电子获得的利润总额约2700万元左右)。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七届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太极微电子(苏州)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