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0515 证券简称:海岛建设 公告编号:2015-089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本公司于2015年6月16日发布了《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6)、于2015年9月15日发布了《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73),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15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2个月。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别于2015年6月24日、2015年7月1日、2015年7月8日、2015年7月15日、2015年7月22日、2015年7月29日、2015年8月5日、2015年8月12日、2015年8月19日、2015年8月26日、2015年9月2日、2015年9月9日、2015年9月15日、2015年9月24日、2015年10月8日、2015年10月15日、2015年10月22日、2015年10月29日、2015年11月5日、2015年11月12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披露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进展情况。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1.停牌时间
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2日起停牌,并于2015年6月16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
2.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背景、原因
为实现公司战略转型,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提升经营业绩,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自2015年6月16日起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3.主要交易对手
经各方磋商,初步确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海南海航基础控股有限公司。
4.交易方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式预计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
5.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为海南海航基础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海航基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二、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
1.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作的工作
自停牌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持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组织独立财务顾问、审计师、评估师、律师等中介有序推进尽调、审计及评估等工作,与交易对方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并在积极完成资产整合及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初步确认本次重组交易对方为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海南海航基础控股有限公司,标的资产为海南海航基础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海航基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础产业集团”)股权。关于本次重组具体交易结构、交易条款等详细方案,正在根据尽调、审计及评估等工作成果进一步论证和完善中,公司将尽快完成重组报告书编制并召开董事会进行审议和披露。
2.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⑴因重大事项未披露,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临时停牌并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股票于2015年6月2日起停牌。
⑵2015年6月16日,公司发布《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预计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16日起停牌不超过一个月;2015年7月15日,公司发布《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5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2015年8月15日,公司发布《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15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2015年9月15日,公司发布《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15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两个月。
⑶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别于2015年6月24日、2015年7月1日、2015年7月8日、2015年7月15日、2015年7月22日、2015年7月29日、2015年8月5日、2015年8月12日、2015年8月19日、2015年8月26日、2015年9月2日、2015年9月9日、2015年9月15日、2015年9月24日、2015年10月8日、2015年10月15日、2015年10月22日、2015年10月29日、2015年11月5日、2015年11月12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披露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进展情况。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预计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重组交易金额巨大,涉及对象及资产范围较广、程序较为复杂,初步判断构成借壳上市。经各方努力,目前已完成对标的资产范围内90余家企业的尽职调查工作,正在全力推进审计及评估等工作,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商讨、论证、完善工作尚未完成。鉴于审计、评估及重组相关报告编制等工作需要履行严谨的工作程序,且公司初步预计可能无法在原定复牌日2015年11月15日前完成全部相关工作。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相关规定,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鉴于上述原因,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全体股东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2015年11月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同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1月15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半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加快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最迟不晚于11月30日前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 600515 证券简称:海岛建设 公告编号:2015-090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新认定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11月13日接到股东通知,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简称“慈航基金会”)理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对《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章程》(简称“《基金会章程》”)的修订。本次《基金会章程》修订导致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简称“海航工会”)对慈航基金会的决策机构组成、决策过程、主要职务任免、日常管理、检查监督以及对外投资管理等方面产生的影响力下降。
本次《基金会章程》修订前,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关系如下:■
本次《基金会章程》修订后,海航工会不再作为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航集团”)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海航集团;海南交管控股有限公司为海航集团控股股东,慈航基金会为海航集团实际控制人;本次《基金会章程》修订前后,慈航基金会均为海航工会一致行动人;本次《基金会章程》修订后,慈航基金会与海航工会控制的海航集团股权合并计算,海航集团控制权未发生变化。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关系重新认定■
本次实际控制人重新认定后,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认定的法律意见书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