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的公告
根据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久事公司公司制改制的有关问题批复》(沪国资委改革﹝2015﹞195号)批文,同意上海久事公司进行公司化改制,企业名称由“上海久事公司”变更为“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注册资本由252.7亿元变更为600亿元。现将有关变更事宜公告如下:
1.原企业中英文名称“上海久事公司”和“SHANGHAI JIUSHI CORPORATION”分别变更为“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和“SHANGHAI JIUSHI (GROUP) COMPANY,LTD.”。
2.原上海久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2.7亿元,改制后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600亿元。公司系由国家单独出资、由上海市人民政府授权上海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
3.原上海久事公司经营范围为:利用国内外资金,投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综合开发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出租、出售,咨询业务,实业投资。
变更后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利用国内外资金,城市交通运营、基础设施投资管理及资源开发利用,土地及房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体育与旅游经营,股权投资、管理及运作,信息技术服务,汽车租赁,咨询业务。
上述变更事项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已于2015年11月05日办理完毕,并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
公司原有对外签订的全部合同、协议及全部债权债务、经营业务均由变更后的“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承继。公司整体改制及名称、注册资金变更等事宜对债务的付息、兑付均不构成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及证券市场发行的以下存量债券:
■
在上述债券存续期间,公司将认真履行发行人义务,严格遵守相关自律规则,依法依规进行信息披露,按期兑付本息。公司承诺本次改制及变更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且经企业有权机构同意和批准,所有披露信息均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