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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5-1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15-81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11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8日15:00 至2015年11月19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华南路339号明宇豪雅饭店五楼青羊厅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裁李兵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0人,代表股份1,412,023,01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7.751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1,186,226,25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6.917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2人,代表股份225,796,76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834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8人,代表股份299,188,86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4.35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6人,代表股份73,392,09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521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2人,代表股份225,796,76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8342%。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延期复牌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11,493,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5%;反对29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5%;弃权239,8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8,658,9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29%;反对29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0%;弃权239,8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2%。

      公司将于公司股票原停牌期届满后继续停牌,并承诺最晚自停牌之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即2016年2月17日),并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信息。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樊斌、曹美竹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编号:2015-8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新希望,股票代码:000876)自2015年8月17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因重大事项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24日起继续停牌,并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53)。本公司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24日起继续停牌,同时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65)。公司原计划于2015年11月24日前公告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由于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故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原停牌期(即2015年11月24日)届满后继续停牌,并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75)。

      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已分别于2015年8月29日、2015年9月8日、2015年9月15日、2015年9月22日、2015年10月8日、2015年10月15日、2015年10月22日、2015年10月29日、2015年11月6日、2015年11月13日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5-55、2015-62、2015-63、2015-64、2015-67、2015-69、2015-70、2015-71、2015-78、2015-79)。

      公司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为向无关联第三方发行股份或以现金购买文水县锦绣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和杨凌本香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等股权,同时以现金收购美国蓝星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目前,公司已与美国蓝星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初步协议,但该事项尚需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其具体事宜亦需双方进一步商定。同时,公司正在与文水县锦绣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和杨凌本香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就交易具体条款进行协商。另一方面,公司正在积极组织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对文水县锦绣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和杨凌本香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由于相关资产涉及的分子公司较多且位于不同地区,本次尽职调查的工作量较大,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推进中。

      公司董事会已于2015年11月19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延期复牌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原停牌期届满后继续停牌,并承诺最晚自停牌之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即2016年2月17日),并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信息。公司及中介机构将尽最大努力地加快工作进度,争取提前实现公司股票复牌。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以赴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各项工作,并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停牌期间上述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