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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5-1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9 证券简称:长江投资 编号:临2015—045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投资公司”或“公

      司”)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议于2015年11月20日(星期五)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江投资公司借款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具体如下:

      1、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分行申请借款人民币1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由公司控股股东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续借人民币6,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由公司控股股东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同意公司向民生银行上海市分行申请借款人民币2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其中人民币10,000万元借款由公司控股股东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人民币10,000万元借款为信用借款。

      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借款出具资金支持函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交中心”)继续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方式追加上海迅定实业有限公司房产抵押。公司作为陆交中心的控股股东,为陆交中心授信项目出具资金支持函。

      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为1年。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1年,其余授信为信用方式。最终担保金额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实际批复为准。(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江投资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为下属企业上海陆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陆交中心全资子公司陆交供应链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最终担保金额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实际批复为准。(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江投资公司关于为下属企业上海陆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川南奉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川南奉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上海分行申请项目借款人民币5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专项用于上海浦东新区川南奉公路新建工程建设移交项目建设。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江投资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川南奉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为长江鼎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参股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长江鼎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继续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申请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继续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长江鼎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长江投资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15年12月8日(星期二)下午14:00在上海市闵行区光华路88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江投资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600119 证券简称:长江投资 编号:临2015—046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交中心”)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为陆交中心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除本次担保事项,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61,048,647.58元。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截至目前为止,本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现象。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议于2015年11月20日(星期五)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出席董事9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陆交中心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公司占该公司72.85%股份。为满足跨境、国内供应链管理业务的资金需要,陆交中心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为1年。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1年,其余授信为信用方式。最终担保金额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实际批复为准。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住所:上海市普陀区金迈路1号1幢12层

      法定代表人:居 亮

      注册资本:人民币26,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07000447655

      经营期限:自2005年7月25日至2035年7月24日

      经营范围: 普通货运,陆上货物运输信息发布,货运信息咨询,货运代理,物流专业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仓储(除专项),货物装卸(除港口),房屋设备租赁(除金融租赁),广告设计、制作、自有媒体发布,电脑图文制作、商务咨询(除经纪)。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陆交中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各方面运作正常,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董事会考虑到陆交中心跨境、国内供应链管理业务的资金需要,为保证其经营业务的正常运行,同意公司为陆交中心该项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我们要求陆交中心将责任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0,162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7.36%。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7,162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3.50%,不存在逾期担保的现象。

      特此公告。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600119 证券简称:长江投资 编号:临2015—047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企业上海陆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陆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交供应链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为陆交供应链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除本次担保事项,公司未为其提供其他担保。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截至目前为止,本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现象。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议于2015年11月20日(星期五)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出席董事9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为下属企业上海陆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交中心”)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金2.60亿元人民币,本公司占陆交中心72.85%股份。陆交供应链公司系陆交中心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

      根据陆交中心业务板块调整计划,陆交中心承接的国内供应链管理业务自2016年1月1日起逐步转移至全资子公司陆交供应链公司。为保证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陆交供应链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循环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授信期限为1年。本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最终担保金额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实际批复为准。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陆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顺通路5号B楼DX104室

      法定代表人:奚政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41000098562

      经营期限:2014年8月13日至2034年8月12日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供应链管理,国内道路货物运输代理,物流领域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货运信息咨询,商务咨询(以上咨询除经纪),货物装卸(除港口),设计、制作各类广告,自有媒体发布广告,电脑图文制作,五金交电、建筑装潢材料、有色金属(除稀炭金属)、木材及制品、机械设备及配件(除特种设备)、自行车、汽车和摩托车配件(除危险品)、通讯器材(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钟表眼镜、电子元件、橡塑制品、卫生洁具、灯具、健身设备、玩具、化妆品、服装鞋帽、珠宝玉器、饰品、纺织品、日用百货、电子产品、仪器仪表、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计算机软件开发,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陆交供应链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陆交中心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各方面运作正常。公司董事会考虑到陆交供应链公司承接国内供应链管理业务,为保证其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同意公司为陆交供应链公司该项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我们要求陆交供应链公司将责任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0,162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7.36%。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7,162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3.50%,不存在逾期担保的现象。

      特此公告。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600119 证券简称:长江投资 编号:临2015—048

      长江投资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川南奉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川南奉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南奉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为川南奉公司提供人民币5亿元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除本次担保事项,公司未为其提供其他担保。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截至目前为止,本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现象。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议于2015年11月20日(星期五)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出席董事9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川南奉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川南奉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金1.25亿元人民币,本公司出资1亿元人民币,占川南奉公司80%股份。

      川南奉公司向中信银行上海分行申请项目借款人民币5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该笔借款专项用于上海浦东新区川南奉公路新建工程建设移交项目建设,由本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川南奉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住所:浦东新区惠南镇双店路518号172室

      法定代表人:朱仁侠

      注册资本: 人民币12,5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15002126130

      经营期限: 2013年6月3日至2033年6月2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技术咨询(除经纪)。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川南奉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保证上海浦东新区川南奉公路新建工程建设移交项目的建设,同意公司为川南奉公司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我们要求川南奉公司将责任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0,162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7.36%。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7,162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3.50%,不存在逾期担保的现象。

      特此公告。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600119 证券简称:长江投资 编号:临2015—049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长江鼎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浦东新区长江鼎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鼎立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为长江鼎立公司提供人民币3,000万元融资授信借款担保,期限为1年。除本次担保事项,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700万元。

      ● 本次担保为关联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截至目前为止,本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现象。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议于2015年11月20日(星期五)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出席董事9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为长江鼎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正常经营,长江鼎立公司继续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申请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本公司继续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最终担保金额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实际批复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由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担保为关联担保。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浦东新区长江鼎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注册住所:上海市浦东上丰路977号1幢B座618室

      法定代表人:树昭宇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成立日期:2012年4月1日

      经营范围:发放贷款及相关的咨询活动

      上海浦东新区长江鼎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于2012年4月成立,并于2012年5月底正式开业,本公司持有该公司30%的股份,为第一大股东。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占该公司20%的股份。其余5家股东分别出资1,000万元,均占该公司10%的股份。目前该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良好。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与银行签订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长江鼎立公司系本公司参股公司,公司为其第一大股东,鉴于长江鼎立公司目前的业务运作情况,为促进其扩大业务规模,满足资金需求,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其经营业务的有效运行,公司董事会同意为该项借款提供担保,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长江鼎立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其30%的股份;本次担保为关联担保;本公司对其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现象,我们要求被担保公司将责任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0,162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7.36%。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7,162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3.50%,不存在逾期担保的现象。

      特此公告。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600119 证券简称:长江投资 公告编号:2015-050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2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2月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光华路888号 长江投资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2月8日

      至2015年12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请参见公司于2015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3、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12月3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登记地址:上海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靠近江苏路)纺发大楼4楼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登记地址交通:地铁2号线江苏路站4号口出,临近公交车有01路、62路、562路、923路、44路、20路、825路、138路、71路、925路;

      联系电话:021-52383321,021-68407032。

      (三)登记办法: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需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出席登记,代理人出席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代理人出席需持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2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