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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5-1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15-06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15年11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1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2015年11月20日完成通讯表决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5人,实际表决董事15人,有效表决数占董事总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开展境外自营业务资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争取全球资产配置时代的先发优势、促进公司业务创新、丰富风险管理工具,董事会同意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以自有资金参与境外交易所金融产品交易、与境外机构签署ISDA主协议参与境外场外金融产品交易、投资于其他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允许投资的境外金融产品或工具业务资格;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监管要求和业务发展需要设立管理机构、组织制定或修改相关业务制度。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15-069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全资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

      发行人民币债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Orient Zhisheng Limited

      ●本次担保金额: 10亿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4年8月14日,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境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授权公司或公司的境外全资附属公司或公司在境外设立的直接或间接全资附属离岸公司作为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主体,在境外发行一次或多次或多期境外债务融资工具,规模为发行后待偿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0 亿元,由公司、该全资附属公司及/或第三方提供担保、出具支持函及/或维好协议,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以下简称“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情况确定具体发行主体、发行规模、分期、币种、发行方式、品种、期限、利率、发行价格以及担保等事项。

      根据上述授权,近日,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控”)全资子公司Orient Zhisheng Limited发行人民币10亿元360天债券,东方金控作为担保人为其提供全额担保。公司为此出具不属于担保性质的维好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东方金控设立的下属全资子公司。

      1、名称:Orient Zhisheng Limited

      2、注册地址:3/F, J&C Building, P.O. Box 933,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VG1110.

      3、授权资本:50,000美元

      4、最新信用等级状况:NA

      5、财务情况:截止2015年10月31日,被担保人Orient Zhisheng Limited的资产总额为1美元,负债总额为0美元,资产净额为1美元,实现营业收入为0美元,实现净利润为0美元。

      6、被担保人为公司境外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根据东方金控与本次人民币债发行认购方等相关方签署的协议,东方金控为Orient Zhisheng Limited发行金额10亿人民币、于2016年到期、票面利率为4.50%的人民币债券提供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已于2014年7月30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境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认为该议案的目的在于加快创新转型、深入推进国际化战略、多渠道推进融资业务,进一步满足公司创新发展和各项业务对资金的需求。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金控对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发行债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9.43亿元,占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183.53亿元(按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数计算,下同)的比例为21.48%。

      本次东方金控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Orient Zhisheng Limited发行人民币10亿元360天债券提供担保,该笔担保发生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9.43亿元,占公司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6.9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