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复牌公告
证券代码:600696 证券简称:匹凸匹 编号:临2015-108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标的资产所在企业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申请解散及清算,最终未能达到重大资产出售标准,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承诺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1月24日开始复牌。
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10月27日起停牌,本公司于2015年11月3日公告,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拟出售公司相关资产,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编号:临2015-102), 股票自2015年11月3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本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本公司分别于2015年11月10日、2015年11月17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编号:临2015-104、临2015-105)。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背景、原因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及相关各方筹划了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重组框架介绍
1、主要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为独立第三方,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2、交易方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式为拟出售公司相关资产。
3、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交易拟出售的标的资产产权清晰涉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房地产企业。
二、 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研究论证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各项工作,确定标的资产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房地产企业,交易方式为拟出售公司相关资产等。在此期间公司与交易对方进行了多次的讨论与沟通。
(二)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保密义务,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基本情况表》;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反复磋商和沟通,交易各方在出售价格上未能达成一致,分歧较大,无法达成相关协议,更主要的原因在于因公司控股子公司荆门汉通公司名下的部分国有建设用地,至今未动工建设,已构成闲置土地,并已多次收到荆门市国土资源局的催告函被要求限期动工开发,逾期仍未动工则有关政府部门将对闲置地块进行依法收储,同时因房地产市场萧条,荆门汉通公司无能力再投入资金继续开发,故无法正常经营。公司决定解散及清算控股子公司荆门汉通置业有限公司,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1 日在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综上鉴于原定筹划的重大资产出售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及市场风险,并且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已经无法继续存续并经营,最终因公司决策层决定解散及清算荆门汉通导致,该标的资产将不能达到重大资产出售标准,并且在综合考虑稳定经营公司主营互联网金融业务、持续发展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从维护全体股东权益及公司利益角度出发,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四、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承诺在披露本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复牌安排
根据有关规定,经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1月24日开始复牌。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以本公司正式披露的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696 证券简称:匹凸匹 编号:临2015-109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11月23日上午10: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鲜言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匹凸匹(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匹凸匹中国”)将向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公司下属所控制企业接受公司控股股东提供的财务资助。提供总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有效期3个月,本次财务资助的借款资金为匹凸匹中国自有资金,不计息,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需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详见公司另行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110)。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关联董事鲜言先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696 证券简称:匹凸匹 编号:临2015-110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公司”)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匹凸匹(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匹凸匹中国”)提供总额人民币4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 本次财务资助涉及的相关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本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时,关联董事鲜言先生已经回避表决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交易概述
为满足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匹凸匹(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匹凸匹中国”)提供的总额人民币4000万元财务资助,有效期为3个月,不计息。本公司对上述借款无需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交易方情况
匹凸匹中国成立于1988年12月9日,主要经营范围是从事一般贸易和投资,目前持有本公司股票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7%,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交易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与匹凸匹(中国)限公司
2、交易内容:本公司及公司下属所控制企业接受公司控股股东提供的财务资助。
3、提供资助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
4、利率:不计息
5、有效期:3个月
5、借款期限及还款方式以具体借款协议约定。
6、其他:本公司及公司下属所控制企业无需就该项财务资助提供任何形式的抵押或担保。匹凸匹中国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上述金额部分需另行履行审议程序。
四、授权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专人签署、办理上述财务资助相关事宜,包括不限于签订上述相关合同、划款事项等。
五、本年度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情况
公司于2015年11月23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控股股东向本公司及公司下属所控制企业提供人民币4000万元的财务资助,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年度匹凸匹中国提供财务资助合计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亿元人民币。
六、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匹凸匹中国为本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七、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及豁免情况
公司于2015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交易事宜。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会议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方鲜言先生进行了回避,其余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陈旺新、王书亚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本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向上交所申请并获同意,本次财务资助可以按一般交易进行审议并披露,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旺新先生、王书亚先生就此次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表示认可,事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匹凸匹中国向公司提供资金资助,补充公司运营需要的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的对外融资规模,促进业务发展,控股股东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收取利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上述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以本公司正式披露的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696 证券简称:匹凸匹 公告编号:2015- 111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2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2月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荆门市响岭路荆门汉通置业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2月9日
至2015年12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该议案已经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1 日在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及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个人股东出席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的书面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股东股票账户卡。
股东可于12月8日上午9:30-下午16:00通过电话、传真进行参会预登记,并于参会时带上上述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登记;也可于参会前到现场进行登记,登记截至时间为会议开始投票即时,逾期不再办理登记。未持有上述登记资料的,公司将不予现场登记确认。
六、 其他事项
1、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股东参会全部费用(食宿、交通等)由股东及股东代表自理,公司不予提供。
2、 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10楼
公司联系电话(总机):021-56969999
投资者联系方式:021-56699999
公司传真:021-50689999
邮箱地址:600696@p2p.com
特此公告。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2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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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96 证券简称:匹凸匹 编号:临2015-112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27日起停牌,本公司于2015年11月3日公告拟出售公司相关资产,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
自公司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以来,公司与交易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就标的资产范围确定、交易方式、交易对价等进行了多次沟通与磋商。随着重组交易进程的推进,公司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反复磋商和沟通,交易各方在出售价格上未能达成一致,分歧较大,无法达成相关协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上述情况并综合考虑市场前景,本着对投资者负责任的态度,公司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尚不成熟,继续推进将面临较大不确定性,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11月24日披露的《匹凸匹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108号)。
按照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1月24日开市起复牌。公司董事会对因本次停牌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并对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以本公司正式披露的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696 证券简称:匹凸匹 编号:临2015-113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解散及清算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1月21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发布了《匹凸匹关于控股子公司解散及清算的公告的公告》(详见公告编号:临 2015-107 号)。该公告内已阐明公司控股子公司荆门汉通正在申请解散及清算,为了避免广大中小股东引起不必要的误解,现更正如下:
原公告临 2015-107 号《匹凸匹关于控股子公司解散及清算的公告的公告》内容:
五、荆门汉通解散及清算补充说明
3、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及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核查,荆门汉通的清算不属于公司目前正在筹划的重大资产出售。
现更正为:
五、荆门汉通解散及清算补充说明
3、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及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核查,荆门汉通的清算确系公司此前拟筹划进行的重大资产出售。
特此公告。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