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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2015-1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传媒 公告编号:2015-094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2,466,883股,占目前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953%。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11月27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闻传媒”)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77号《关于核准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西藏风网科技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于2014年11月实施了向西藏风网科技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合计发行股份134,760,955股。本次新增股份于2014年11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如下:

      (一)公司向西藏风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风网”)发行59,144,736股,并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天津掌视亿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掌视亿通”)100%股权。

      (二)公司向德清精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名“上海精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视投资”)发行13,039,049股、向上海莫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莫昂投资”)发行5,908,319股,并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上海精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视文化”)60%股权。

      (三)公司向程顺玲发行20,751,789股、向李菊莲发行14,436,421股、向曾子帆发行2,706,526股,并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广州市邦富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富软件”)100%股权。

      (四)公司向金城发行11,348,684股、向长沙传怡合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沙传怡”)发行2,691,885股、向湖南富坤文化传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南富坤”)发行1,096,491股、向北京中技富坤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中技”)发行1,096,491股、向广东粤文投一号文化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东粤文投”)发行1,096,491股、向广州漫时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漫时代”)发行375,000股、向俞涌发行230,263股、向邵璐璐发行98,684股、向刘洋发行78,947股、向张显峰发行78,947股、向张茜发行78,947股、向朱斌发行78,947股、向崔伟良发行49,342股、向施桂贤发行49,342股、向许勇和发行49,342股、向曹凌玲发行49,342股、向赖春晖发行49,342股、向邵洪涛发行29,605股、向祖雅乐发行29,605股、向邱月仙发行29,605股、向葛重葳发行29,605股、向韩露发行19,736股、向丁冰发行19,736股、向李凌彪发行19,736股,并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广州漫友文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名“广州漫友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漫友文化”)85.61%股权。

      交易对方西藏风网、精视投资、莫昂投资所持的股份需在该批股份上市满3年后才解除限售,故不在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之列。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在发行中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

      ■

      

      三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11月27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总数为22,466,883股,占目前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953%。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等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其的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承诺;

      (二)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华闻传媒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四)对华闻传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上市公司新发行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二)上市公司新发行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确认书;

      (三)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