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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15-64号

      债券简称:11海正债 债券代码:122094

      债券简称:15海正01 债券代码:122427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治星供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辉瑞”)告知, 2015年11月惠氏制药有限公司(辉瑞集团下属公司)已供应给瑞海医药(海正辉瑞全资子公司)2.1万支的特治星,同时辉瑞正在加强生产过程管理,预计在2016年上半年全面恢复生产并保证对海正辉瑞的正常供货,满足其市场需求。

      因前期特治星供货不足可能导致部分客户流失,因此恢复供货后特治星的销售收入与以往相比短期可能存在差距,原有市场份额需要一定时间恢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15-65号

      债券简称:11海正债 债券代码:122094

      债券简称:15海正01 债券代码:122427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回参芪健脑颗粒药品注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食药监总局”)审批意见通知件(批件号:2015L03192),根据公司与长沙弘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提出的撤回申请,同意参芪健脑颗粒注册申请撤回,终止注册程序。现就相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药品的基本信息

      药物名称:参芪健脑颗粒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8g

      申请事项:国产药品注册

      申请人: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弘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受理号:CXZS0603146

      注册分类:中药第6类(原第三类)

      审批结论:根据申请人提出的撤回申请,同意本品注册申请撤回,终止注册程序。

      二、药品其他相关情况

      公司于2006年5月31日向国家食药监总局提交参芪健脑颗粒生产注册申请并获得受理。截至目前,参芪健脑颗粒研发项目上已投入研发费用650万元人民币左右。

      参芪健脑颗粒临床拟开发用于气虚血瘀型脑血管性痴呆,该产品临床试验周期长,同时基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也不再将中药产业作为发展重点,故撤回参芪健脑颗粒的注册申请。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