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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7、付息、兑付方式
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本期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8、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无担保。
19、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定,本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
20、债券受托管理人
本公司聘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21、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2、拟上市交易场所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拟上市交易场所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23、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主要包括保荐及承销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推介费用和信息披露费用等。
24、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银行借款、调整债务结构,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5、质押式回购
本公司主体评级和本期债券评级皆为AA,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6、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5年11月26日
发行首日:2015年11月30日
预计发行期限:2015年11月30日至2015年12月1日,共2个工作日
网下发行期限:2015年11月30日至2015年12月1日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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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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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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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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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信评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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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收款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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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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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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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止2015年9月30日,本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聘请了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联合评级出具的《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联合评字[2015]381号),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联合评级于2015年11月2日出具了《关于业绩状况及主要财务指标不影响本次公司债券评级结果的相关说明》,发行人2015年前三季度业绩情况、主要财务指标及第三季度报告中对2015年全年业绩的预计情况不会影响联合评级对本次公司债券和发行人长期信用等级的评级结果。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及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均为AA级,表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评级观点
联合评级对中利科技的评级反映了公司作为国内知名电缆生产企业和新兴光伏产品生产、光伏电站开发建设企业,在特种电缆制造领域的龙头地位,以及其在技术研发、营销服务网络、品牌方面的优势;2014年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资本实力进一步增强,有利于公司光伏业务的发展并加快公司业务战略转型。但联合评级也关注到光伏行业复苏尚不稳定、国内电线电缆行业竞争激烈以及铜材价格波动等因素对公司经营和信用情况的不利影响。
2013年以来,随着国内光伏产业的逐步复苏,公司多个光伏电站项目成功转让,公司收入水平不断提升,经营向好趋势明显。伴随国家“宽带中国”战略、促进信息消费政策、4G运营牌照的发放以及光伏电站开发建设规模的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整体竞争实力将进一步增强。综合考虑上述积极因素,联合评级对公司的评级展望为“稳定”。
基于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以及本次公司债券偿还能力的综合评估,联合评级认为,本次公司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很低。
2、优势
(1)公司是中国最大的阻燃耐火软电缆生产企业,在特种电缆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主要产品和技术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2)线缆业务方面,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销售服务网络体系,客户认可度高,并与中国移动、华为等业内领先企业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3)光伏发电作为可再生的清洁能源,其产业优势获得了全球范围内的广泛认可和政策支持,产业长期发展空间广阔。得益于陆续出台的优惠产业政策,2013年以来国内光伏产业复苏态势明显。
(4)公司通过近三年光伏电站开发业务,积累了丰富的项目开发、建设经验,储备了大量的技术人才,形成了成熟的盈利模式。
(5)公司光伏产品先后通过了德国、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家认证,获得销往全球主要光伏市场的许可。
3、关注
(1)公司主要原材料铜材的采购价格波动对公司盈利的稳定性有一定的影响,对公司成本控制及营销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国内电线电缆行业竞争激烈,公司电缆业务面临着较为激烈的竞争格局,对公司业务运营和管理水平提出一定的挑战。
(3)公司应收账款规模较大,对公司的资金营运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发行人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发行人应按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发行人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发行人的经营管理状况及相关信息,如发现发行人或本期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评级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发行人提供相关资料。
跟踪评级结果将在联合评级网站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布(交易所网站公布时间不晚于联合评级网站),并同时报送发行人、监管部门。
二、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本公司资信情况良好,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了长期合作关系,并持续获得其授信支持,间接融资能力较强。
截至2015年9月末,发行人及子公司从银行获得的综合授信额度为79.19亿元,其中未使用授信额度为28.10亿元。
单位:万元
■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资信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曾出现严重违约。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债券以及偿还情况
1、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12年1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21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8亿元的公司债券。该期债券为保证担保+资产抵押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8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票面利率为6.7%,期限为5年,发行日期为2012年06月20日。经深交所深证上[2012]254号文同意,本期债券于2012年08月02日起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交易,证券代码为“112094”,证券简称为“11中利债”。
2013年6月20日、2014年6月20日及2015年6月20日公司分别按票面利率支付11中利债的利息6.7元/张(含税)。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发行在外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余额为8亿元。
2、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15年8月25日,公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5〕393号),对公司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无异议。
发行人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于2015年9月24日完成发行,该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2亿元,发行数量为2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票面利率为7.5%,期限为3年,并附第2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与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发行在外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余额为2亿元。
3、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发行人经于2013年10月17日向全国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者发行6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并于2014年10月18日到期兑付,具体情况如下:
■
发行人于2014年9月28日向全国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者发行8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并于2015年9月29日到期兑付,具体情况如下:
■
发行人于2015年8月20日向全国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者发行4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具体情况如下:
■
发行人于2015年10月30日向全国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者发行4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具体情况如下: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发行在外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余额为8亿元。
4、短期融资券
发行人于2011年10月21日向全国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者发行4亿元短期融资券,并于2012年10月24日到期兑付,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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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于2012年5月16日向全国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者发行4亿元短期融资券,并于2013年5月18日到期兑付,具体情况如下:
■
发行人于2015年9月29日向全国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者发行2亿元短期融资券,具体情况如下: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发行在外短期融资券余额为2亿元。
(四)本次债券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比例
以2.50亿元的发行规模计算,本次债券全部发行完毕后,本公司的累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余额为10.50亿元。2014年末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为518,538.80万元,本次债券发行后的累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余额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25%;发行人2015年9月末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为478,585.19万元,本次债券发行后的累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余额占公司2015年9月末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21.94%,未超过2015年9月末公司净资产的40%。
(五)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合并报表口径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
2、母公司报表口径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合计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上市及股本演变情况
(一)公司设立情况
中利科技最早前身为常熟市唐市电线厂,成立于1988年9月5日,经过集体企业改制,1996年11月1日注册为常熟市中利电缆有限责任公司。后经历次股权变更和公司名称变更,2004年2月25日,公司变更为“中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07年7月26日,中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以2007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将中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原10位股东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发起人,以截至2007年6月30日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衡审字(2007)833号审计报告审计的净资产242,443,228.86元,按2.424432:1的比例折股10,000万股,由各发起人按在公司的股权比例分享,其余部分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2007年8月6日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登记。
(二)公司上市以来股本演变
1、2009年11月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9]1124 号文核准,公司于2009年1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3,35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46.00元,并于2009年11月2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股票简称“中利科技”,股票代码002309。
此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2、2010年4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以公司 2009 年12月31日总股本13,35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公司于2010年4月16日实施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该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24,030万股。
3、2012年5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以公司 2011 年12 月31 日总股本24,03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公司于2012年5月16日实施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该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48,060万股。
4、2014年非公开发行
2014年1月29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7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000万股新股。公司向7家特定投资者发行A股股票87,692,308股,发行价格为14.30元/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56,829.2308万股。
5、2015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2015年9月1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完成首次授予,向81名激励对象进行授予394万股,均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管理骨干、核心技术(业务)员工等。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7,223.2308万股。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无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结构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57,223.2308万股,股本结构如下:
■
(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三、发行人组织结构和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组织结构
公司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有完善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独立运行机制,同时公司建立了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组织架构,保障了公司的运营效率。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组织结构如图所示:
■
(二)发行人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1、子公司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控股一级子公司共16家,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1)一级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
■
(2)二级子公司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共41家,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①中利腾晖控股二级子公司
■
注1、注2常熟中利腾晖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持股10%。
注3王柏兴持股3%。
②常州船用电缆有限责任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
■
③常熟市中联光电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
■
注1:广东中德电缆有限公司持股25%。
注2:中利科技集团(辽宁)有限公司持股25%。
④深圳市中利科技有限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
■
⑤青海中利光纤技术有限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
■
(3)三级子公司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控股三级子公司共91家,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①常熟宏发光伏电站开发有限公司控股三级子公司
■
②常熟宏晖光伏电站开发有限公司控股三级子公司
■
③常熟宏达光伏电站开发有限公司控股三级子公司
■
④中利新能源(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控股三级子公司
■
⑤常熟中晖光伏电站开发有限公司控股三级子公司
■
⑥青海中利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控股三级子公司
■
⑦常州中旭光伏有限公司控股三级子公司
■
⑧常熟新晖光伏电站开发有限公司控股三级子公司
■
⑨常熟宏泰光伏电站开发有限公司控股三级子公司
■
⑩常熟宏成光伏电站开发有限公司控股三级子公司
■
?常熟宏远光伏电站开发有限公司控股三级子公司
■
?常熟宏鼎光伏电站开发有限公司控股三级子公司
■
?常熟宏鑫光伏电站开发有限公司控股三级子公司
■
?常熟宏胜光伏电站开发有限公司控股三级子公司
■
?常熟宏茂光伏电站开发有限公司控股三级子公司
■
?常熟宏丰光伏电站开发有限公司控股三级子公司
■
?常熟宏祥光伏电站开发有限公司控股三级子公司
■
(4)四级子公司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控股四级子公司共28家,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①腾晖电力瑞士有限公司控股四级子公司
■
②中利太阳能控股日本有限公司控股四级子公司
■
③青海宏晖光伏电站开发有限公司控股四级子公司
■
(5)五级子公司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控股五级子公司共12家,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①腾晖电力意大利有限公司控股五级子公司
■
②腾晖电力荷兰有限公司控股五级子公司
■
③意大利SIX ENERGY S.R.L控股五级子公司
■
④德国Talesun Energy Solutions Verwaltungs-GmbH控股五级子公司
■
注:腾晖电力瑞士有限公司持股2%
2、参股公司
截至2015年9月30日,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简介
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王柏兴先生。
王柏兴先生,195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中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利腾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常熟市中联光电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利科技集团(辽宁)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中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常熟利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青海中利光纤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长飞中利光纤光缆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中利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中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上海网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2015年9月30日,王柏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7,047,337 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6.67%;其控制的常熟市中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6,18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3%。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票质押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实际控制人王柏兴将其持有的发行人24,427.00万股股票分别质押,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详细情况如下:
■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其他企业投资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王柏兴先生对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外企业的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
截至2015年9月30日,控股股东直接持股公司对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外企业投资情况如下:
■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
(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工作经历
1、董事会成员简介
王柏兴先生:请见本节之“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简介”。
龚茵女士:196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美国蒙东娜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EMBA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曾先后就职哈尔滨建筑大学基建处、哈尔滨建筑大学财务处、哈尔滨工业大学财务处,曾任江苏中利光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现任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利科技集团(辽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常州船用电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江苏中利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常熟市中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江苏中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常熟市协友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建新先生:196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常熟市唐市砖瓦厂厂长、常熟市唐市镇张湖村支部书记、江苏中利光电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利腾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广东中德电缆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中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常州船用电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创元期货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中利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樟树市中利腾晖光伏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网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詹祖根先生:1957年0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曾就职上海南洋电缆厂、乐庭电线工业(常州)有限公司、江苏中利电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常熟科宝特种线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中德电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中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常州船用电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苏州科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江苏中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马晓虹女士:1954年0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曾先后任常熟被单厂财务会计及财务科副科长、财务科长、厂长助理兼财务科长、副厂长兼财务科长、上海华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常熟分公司副总经理、江苏双猫董事及副总经理、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常熟金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新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与副总经理。现任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新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与总经理、常熟金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陈昆先生:1947年0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哈尔滨电工学院(现哈尔滨理工大学)电材系电缆专业,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先后任职上海电缆研究所科研技术办公室副主任、总工程师办公室副主任、科技处处长、信息中心主任、副所长兼科技开发中心主任、副所长兼检测中心主任、产权处处长、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电缆研究所高级顾问。
赵世君先生:1967年0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会计学博士、教授职称。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曾就职上海新世纪资产评估师事务所,现任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会计学院副院长;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泰昌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金晓峰先生:1968年0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教授职称。曾任美国Agiltron公司高级研究员、江苏亨通集团技术创新中心技术总监。现任浙江大学电子信息技术与系统研究所常务副所长、俊知集团独立董事、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永盛先生:195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职称。曾任南京第二钢铁厂厂长助理,南京电脑计量设备公司副总经理,南京市冶金物资供销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南京清新电子通讯有限公司总经理,南京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现任江苏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简介
李文嘉先生:1969年0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常熟市中联光电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江苏长飞中利光纤光缆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利科技集团(辽宁)有限公司监事、常熟市中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徐萍女士:1968年0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曾任唐市供销社担任柜台组长,唐市工商银行储蓄所主任,常熟市光电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会计,现任江苏长飞中利光纤光缆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谭洁芳女士:1976年0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中级审计师。曾任常熟市第二造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会计、江苏长飞中利光纤光缆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常熟利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陈波瀚先生:196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曾就读香港大学-复旦大学金融专业EMBA、清华大学工商管理EMBA培训班、清华大学国学总裁班。曾任中利电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长飞中利光纤光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中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中德电缆有限公司董事。
胡常青先生:197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先后任中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固定资产会计及税务会计、财务主管、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现任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利腾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中利科技集团(辽宁)有限公司董事。
沈恂骧先生:1958年0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先后任江苏中利光电集团有限公司制造部经理、装备部经理、业务部经理、常熟市中利光电材料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利科技集团(辽宁)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程娴女士:197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助理会计师、中级经济师。曾就读上海交通大学MBA培训班,曾就职环亚(上海)国际货代有限公司武汉办事处,曾任江苏长飞中利光纤光缆有限公司物控部经理,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办公室主任,深圳市中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投资经营管理中心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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