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80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河北金隅鼎鑫水泥有限公司(下称“金隅鼎鑫”)
●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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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金隅鼎鑫57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如下担保:
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下称“交行河北省分行”)签署《保证合同》,公司将为金隅鼎鑫与交行河北省分行签署的伍仟柒佰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2个月。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金隅鼎鑫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26日,注册资本为13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石家庄市鹿泉区宜安镇东焦村,法定代表人周成耀,公司经营范围为:水泥、熟料生产、销售;石灰石开采、销售;编织袋生产、销售;矿渣粉生产、销售;高细石灰石粉生产、销售;混凝土外加剂、水泥助磨剂的生产、销售;水泥机械配件的加工、修理;经营本单位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制公司经营的或禁止经营的除外)粉煤灰购销、脱硫石膏购销;水泥及相关技术的服务、转让、咨询。
该公司财务状况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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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与交行河北省分行签署《保证合同》,公司将为金隅鼎鑫与交行河北省分行签署的伍仟柒佰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乙方(交行河北省分行)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律师费及其它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金隅鼎鑫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公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且其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良好,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止2015年10 月31 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2,332.00万元,本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22,33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2%,无逾期担保。
六、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