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15-134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11月25日,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 607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关注函要求公司对以下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对外披露:
1、你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原因以及决策过程;
2、你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决策和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是否勤勉尽责;
3、你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后续安排;
4、你公司认为其它应予说明的事项。
收到关注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现就关注函所列问题做如下说明:
问题一的说明:
1、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原因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告以来,我国资本市场发生了较大变化,考虑资本市场融资环境方面因素,经董事会慎重研究,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策程序:
2015年6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之后由于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原因,公司于2015年7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暂缓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初步审议后,公司于2015年11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取消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议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问题二的说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决策和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均履行了勤勉尽责的义务,积极推进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
问题三的说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目前公司财务情况良好、业务经营正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终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也将积极利用各种渠道获取资金。
问题四的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