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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5-1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15-084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亿元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8亿元、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20亿元。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择机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公司购买北京银行“稳健系列人民币 174 天期限银行间保证收益理财产品”

      公司于 2015 年11 月 24日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 )购买“稳健系列人民币 174天期限银行间保证收益理财产品” 。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稳健系列人民币174天期限银行间保证收益理财产品

      2、产品代码:SRB1511117

      3、认购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 1.50 亿元

      4、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5、预期年化收益率:3.35%

      6、理财投资期:2015 年11 月 24日至 2016 年 5 月 16 日,实际产品到期日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7、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本产品到期后 2 个工作日内支付理财本金及理财收益。

      8、产品投资对象:在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及其他交易场所交易的各项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9、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也不向银行贷款。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北京银行无关联关系。

      11、公司出资 1.50 亿元购买北京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净资产的 4.93%。

      (二)公司购买北京银行“稳健系列人民币 210天期限银行间保证收益理财产品”

      公司于 2015 年10 月 20日向北京银行购买“稳健系列人民币210天期限银行间保证收益理财产品” 。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稳健系列人民币210天期限银行间保证收益理财产品

      2、产品代码:SRB1510068

      3、认购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 1亿元

      4、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5、预期年化收益率:3.70%

      6、理财投资期:2015 年10 月 20日至 2016 年 5 月 17 日,实际产品到期日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7、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本产品到期后 2 个工作日内支付理财本金及理财收益。

      8、产品投资对象:在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及其他交易场所交易的各项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9、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也不向银行贷款。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北京银行无关联关系。

      11、公司出资 1亿元购买北京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净资产的 3.28%。

      (三)公司购买北京银行“稳健系列人民币 173天期限银行间保证收益理财产品”

      公司于 2015 年8月 27日向北京银行购买“稳健系列人民币 173天期限银行间保证收益理财产品” 。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稳健系列人民币173天期限银行间保证收益理财产品

      2、产品代码:SRB1508145

      3、认购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 1.30 亿元

      4、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5、预期年化收益率:3.80%

      6、理财投资期:2015 年8 月 27日至 2016 年 2 月 16 日,实际产品到期日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7、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本产品到期后 2 个工作日内支付理财本金及理财收益。

      8、产品投资对象:在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及其他交易场所交易的各项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9、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也不向银行贷款。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北京银行无关联关系。

      11、公司出资 1.30 亿元购买北京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净资产的 4.27%。

      二、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风险

      1、市场风险:由于金融市场内在波动性,市场利率可能发生变化,关联标的价格走势可能对产品结构不利,本产品所投资的金融工具/资产的市场价格也可能发生不利变化,这些都可能使公司收益低于以定期存款或其他方式运用资金而产生的收益。

      2、提前终止及再投资风险:理财期限内,如果理财行认为有必要,有权随时提前终止本产品,一旦本产品被提前终止,则本产品的实际理财天数可能小于预定的理财天数,公司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并且可能届时面临较差的再投资环境和机会。

      3、法令和政策风险: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发生变化,将影响本产品发行、投资、兑付等工作的正常进行。

      4、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战争、自然灾害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金融市场危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变化、重大政治事件、银行系统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计算机病毒攻击及其它非理财行故意造成的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本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均为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健,因此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而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

      四、本次公告前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次公告前,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未到期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共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9.7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北京银行签订的《机构理财产品合约》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