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33 证券简称:浙报传媒 公告编号:2015-066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1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浙报传媒大厦裙楼四楼视频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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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副董事长蒋国兴
4、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董事高海浩先生、张燕女士、张雪南先生、沈志华先生,独立董事宋建武先生和曹国熊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梁楠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星空拟减持所持有的华数传媒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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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2、本次会议未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吴小亮、周一杰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