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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2015-1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债券的核准,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延迟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的“风险因素”有关章节。

      一、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1,711,562.30万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64.64%(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42.34%);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3,918.37万元(2012年、2013年及2014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截至2015年6月30日,发行人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70.05亿元,占发行人净资产的比例为40.93%。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参见发行公告。本期债券拟申报场所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二、市场利率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情况、国家施行的经济政策、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市场利率水平的波动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债券属于利率敏感性投资品种,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使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的实际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根据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该等评级结果表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该等评级结果表明本期债券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评级机构对发行人和本期债券的评级是一个动态评估过程,如果发生任何影响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的事项,导致评级机构调低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级别或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本期债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随之发生波动,从而对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造成损失。

      在本期债券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评级机构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期间,资信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发行人经营管理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评级机构将及时在评级机构网站公布跟踪评级结果与跟踪评级报告,并同时报送发行人及相关监管部门,并由发行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予以公告。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本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确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下同)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投资者认购或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之行为视为同意接受《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六、截至2015年6月30日,发行人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70.05亿元,占发行人净资产的比例为40.93%。发行人提供对外担保数额较大,占净资产比重较高,尽管发行人对外担保对象主要为其他绍兴市属国有企业,且目前被担保人资信情况良好、经营活动正常,但若被担保人出现经营困难导致无力偿付到期债务的情况,发行人将面临一定的代偿风险。

      七、发行人2012-2014年末、2015年6月末有息负债余额分别为1,697,418.18万元、1,784,638.83万元、2,348,396.34万元和2,363,665.05万元,分别占负债合计的73.43%、73.10%、76.25%和75.54%,占比较高。发行人利息保障倍数相对较低,2012-2014年末、2015年6月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0.76倍、0.72倍、0.49倍和0.43倍,发行人存在有息负债规模大、利息保障倍数低,从而有可能影响偿债能力的风险。

      八、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和2015年6月30日,公司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1,146,719.25万元、418,051.85万元、612,148.09万元和770,282.78万元,分别占总资产比例为29.58%、10.28%、12.89%和15.91%。公司在建工程规模较大,未来存在相对大额的资金支出需求,易对发行人形成较大的融资压力。此外,由于部分项目建设工期长,考虑到成本管理、应收款回收手续复杂等因素,有可能形成一定的财务风险。

      九、截至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和2015年6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分别为245,291.24万元、222,603.87万元、281,851.76万元和289,223.48万元,分别占总资产比例为6.33%、5.47%、5.94%和5.97%。随着业务不断拓展,其他应收款呈现波动增长趋势。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不断增加,易造成流动资金短缺,负债规模上升,财务费用增加等风险。此外,公司其他应收款存在非经营性因素,回款效率易受到地方政府机关的行政命令影响。

      十、一直以来,公司得到了地方政府在财政方面的大力支持,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度,公司得到的政府补助分别为75,071.48万元、70,376.22万元和81,539.74万元。如未来财政补贴无法及时足额到位,将对公司的资金运营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发行人的财务结构稳定。

      十一、公司未来面临较大的偿债压力。2015-2018年,公司需偿还债务金额分别为28.00亿元、49.50亿元、23.87亿元和11.09亿元,未来两年面临较大的债务偿还压力。

      十二、公路收费年限和收费标准面临一定的政策风险。公司运营路产收费年限和收费标准的确定和调整由政府决定,公司缺乏自主权,若收费政策调整将对公司运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十三、公司生命健康产业整合事项不确定性。为做大生命健康产业,公司成立绍兴震元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新公司的资产整合和相关手续审批尚在进行中,具体发展规划尚在研讨和论证中。

      十四、发行人2015年三季度财务报表已于2015年12月8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5年三季度财务报表披露后,本期债券仍然符合发行上市条件。截至2015年9月末,公司总资产506.17亿元,净资产173.8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5.65%;2015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30.6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0.4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19亿元。

      经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发行人2015年三季度财务报表披露后仍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基本条件。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

      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公司债券发行批准情况

      2015年7月27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债券发行的决议;2015年8月14日,公司股东绍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关于同意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绍市国资产[2015]39号)文件批准发行本期债券。

      (二)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2015年11月25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731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万元(含250,000.00万元)的公司债券。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行条款。

      根据上述核准情况,公司将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万元的公司债券,分期发行,其中首期债券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债券发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发行完毕,剩余数额将按照《债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本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环境,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债券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三)本期债券的基本条款

      1、债券名称: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5年。

      5、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8、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9、起息日:2015年12月15日。

      10、付息日: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12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本金兑付日:2020年12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2、利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3、发行方式:具体定价与配售方案参见发行公告。

      14、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参见发行公告。

      15、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6、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17、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

      18、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9、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绍诸高速公路诸暨延伸线工程的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

      22、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3、新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有关部门最终批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24、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5年12月9日。

      发行首日:2015年12月11日。

      网下发行期限:2015年12月11日至2015年12月15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生产

      住所:绍兴市解放北路148号六楼

      电话:0575-85126594

      传真:0573-85220320

      联系人:陆百灵、景芳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电话:010-88005351

      传真:010-88005099

      项目负责人:黄梁波

      项目组人员:李思聪、何畏、王熙子

      (三)分销商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联系人:王彬

      邮编:100010

      电话:010-65608390

      传真:010-65608445

      (四)律师事务所

      名称: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李旺荣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中兴中路375号写字楼B座7F-8F

      电话:0575-88207768

      传真:0575-88209990

      联系人:孙孟强、谭志江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黄锦辉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100号1号楼东区2008室

      电话:0573-82627289

      传真:0573-82627279

      经办会计师:顾宇倩、叶增水

      (六)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关敬如

      住所:青浦区新业路599号1幢968室

      电话:021-51019090

      传真:021-51019030

      评级分析师:许家能、陈晓晓、王茂晨

      (七)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电话:010-88005351

      传真:010-88005099

      联系人:李思聪、何畏、王熙子

      (八)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负责人:邵锦华

      住所:绍兴市胜利东路180号

      电话:0575-85208697

      传真:0575-85208701

      联系人:俞萍萍

      (九)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黄红元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电话: 021-68808888

      传真: 021-68804868

      (十)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总经理:高斌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

      电话: 021-38874800

      传真: 021-58754185

      (十一)簿记管理人收款银行

      银行账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深港支行

      账号:4000029129200281834

      大额支付系统号:102584002910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六、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第二节发行人及本次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公司聘请了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中诚信出具的《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

      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中诚信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的涵义为受评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

      中诚信评定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的涵义为债券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基本观点

      中诚信评定本次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该级别反映了本次债券的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

      中诚信评定绍兴交投主体信用级别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该级别反映了绍兴交投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中诚信肯定了绍兴市区域经济的发展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公司拥有有力的政府支持、较强的区域竞争能力等正面因素。同时,中诚信也关注到公司未来将面临较大的偿债压力、公路收费年限和收费标准面临一定的政策风险、生命健康产业整合事项具有一定不确定性等因素可能对公司经营及整体信用状况产生的影响。

      2、正面

      (1)绍兴市经济持续增长,财政实力较强。2014年绍兴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265.83亿元,同比增长7.5%;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17.27亿元,同比增长8.3%。绍兴市经济持续增长,财政实力不断增强,为其基础设施建设的加快和重点项目的投产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有力的政府支持。2012-2014年,公司分别获得财政补贴7.51亿元、7.04亿元和8.15亿元,财政补贴力度较大,提高了公司的盈利水平。

      (3)嘉绍跨江大桥和大桥南接线的通车运行,巩固了公司在绍兴市收费公路主要投资与运营上的主要地位。嘉绍跨江大桥和大桥南接线于2013年7月起通车收费,进一步巩固了公司作为绍兴市收费公路主要投资与运营主体的重要地位。

      3、关注

      (1)未来面临较大的偿债压力。2015-2018年,公司需偿还债务金额分别为28.00亿元、49.50亿元、23.87亿元和11.09亿元,未来两年面临较大的债务偿还压力。

      (2)公路收费年限和收费标准面临一定的政策风险。公司运营路产收费年限和收费标准的确定和调整由政府决定,公司缺乏自主权,若收费政策调整将对公司运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3)生命健康产业整合事项。为做大生命健康产业,公司成立绍兴震元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新公司的资产整合和相关手续审批尚在进行中,具体发展规划尚在研讨和论证中。中诚信将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将在本次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次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将于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在此期限内,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中诚信,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将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效。中诚信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的同时,通过中诚信网站(www.ccxr.com.cn)予以公告。跟踪评级报告在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四)其他重要事项

      发行人成立以来因在境内发行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资信评级时主体信用评级情况(不包含子公司)如下:

      ■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发行人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在各大银行均具有良好的信誉,获得了各大银行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这也为偿还本期债券本息提供了支持。

      截至2015年6月30日,发行人在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总额为2,533,250.00万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2,013,665.05万元,未使用额度519,584.95万元。

      (二)最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最近三年,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遵守合同约定,未发生过违约现象。

      (三)成立以来发行的债券、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

      注:“绍兴市旅游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为发行人子公司绍兴市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29日发行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已发行债券、债务融资工具不存在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况。

      (四)累计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如发行人本次申请的公司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后,发行人累计公开发行的债券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0万元,占发行人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比例为35.96%,占发行人201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比例为35.06%,均不超过发行人净资产的40.00%,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五)主要财务指标

      ■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付率=实际利息支出/应付利息支出;

      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一)发行人的设立及注册资本演变

      1、发行人的设立

      发行人原名绍兴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系经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组建绍兴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的批复》(绍市府发〔1999〕50号)批准,在原绍兴市交通投资公司的基础上规范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出资人为绍兴市国有资本管理局(现更名为绍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绍兴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于1999年7月在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设立时注册资本8,617万元。上述出资已经绍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绍会内验〔1999〕第96号)核实。

      2、发行人注册资本演变

      (1)2000年增资

      2000年7月,经绍兴市国有资本管理局同意,将上级拨款和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6,000万元人民币,上述出资已经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绍天源会内验〔2000〕第188号)核实。

      (2)2002年增资

      2002年5月,绍兴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20,434.2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36,434.20万元,上述出资已经绍兴兴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绍兴业会验字〔2002〕第337号)核实。

      (3)2003年增资

      2003年3月,绍兴市国有资本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原绍兴市国有资本管理局)以货币出资12,466.08万元,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1,099.72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50,000万元,上述出资已经绍兴大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绍统会所验〔2003〕字079号)核实。

      (二)发行人公司设立及最近三年内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发行人公司设立时的实际控制人为绍兴市人民政府,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三)发行人的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未发生导致发行人主营业务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和置换的情况。

      二、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的结构图如下所示:

      ■

      (一)发行人重要股权投资基本情况

      1、发行人主要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及经营业务情况如下所示:

      ■

      ■

      ■

      ■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发行人为绍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拥有的国有独资公司。绍兴市人民政府是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截至2015年6月30日,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发行人控股股东绍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及持有发行人证券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现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表: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债券。

      五、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所属行业

      根据2011年第三次修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的行业划分标准,发行人属于“L7211 企业总部管理”。

      发行人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从事国有资产的投资、经营、管理;土地收储开发;城市综合开发;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发行人是绍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的市属国有独资公司,其主要职能是根据市政府总体规划要求,筹措资金,投资交通重点工程基础设施建设,负责交通存量资产和增量资产的经营和运作,以及公共交通运输、铁矿石开采和加工、文化旅游、医药生产和流通及集成电路制造封装等业务。

      (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经营范围为:受国资委委托,从事国有资产的投资、经营、管理;土地收储开发;城市综合开发;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发行人是绍兴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的市属国有独资公司,其主要职能是根据市政府总体规划要求,投资交通重点工程基础设施建设,负责交通存量资产和增量资产的经营和运作,以及公共交通运输、铁矿石开采和加工、文化旅游、医药生产和流通及集成电路制造封装等业务。

      发行人业务板块主要包括收费公路投资经营、公共交通服务、铁矿石开采和加工、文化旅游产业、医药生产和流通、以及集成电路制造封装等,其中收费公路通行费收入、铁矿石开采和加工销售收入、医药生产和流通经营收入构成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部分。具体情况如下:

      ■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73,088.32万元、422,844.41万元、463,060.23万元和202,049.4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维持在97%以上,主营业务突出。公司收入较为多元化,结构稳定。医药生产和流通、铁矿石开采加工和收费公路是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报告期内,上述各项合计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都维持在75%左右。

      第四节财务会计信息

      本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利安达审字[2015]第202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2015年上半年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根据2014年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等相关准则的修订,公司对2012年及2013年财务报表因会计政策变更而做了相应的追溯调整,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引用的2012年度和2013年度财务报告可能与公司之前公开披露的财务报告存在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非经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摘自本公司财务报告,其中关于本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以及2014年度财务数据均摘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投资者如需了解本公司的详细财务会计信息,请参阅本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上报告已刊登于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依托下属子公司来开展,因此合并口径的财务数据相对母公司口径应能够更加充分地反映本公司的经营成果和偿债能力。为完整反映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财务实力,在本节中,本公司以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主,并结合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财务分析以作出简明结论性意见。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会计资料

      (一)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和2015年6月30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1-6月的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发行人

      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绍兴市解放北路148号六楼)

      

      主承销商

      ■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募集说明书签署日:2015年12月9日

      (下转B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