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调查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专栏
  • A8:人物
  • B1: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面向合格投资者)
  • 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  
    2015年12月9日   按日期查找
    B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7版:信息披露
    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面向合格投资者)
    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面向合格投资者)
    2015-1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住所:绍兴市解放北路148号六楼)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731号文核准。

      本次债券分期发行,其中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

      2、本期债券发行面值为人民币5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5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截至201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合计1,738,488.66万元;发行人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8,491.10万元、15,040.13万元和18,223.88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3,918.37万元(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债券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本期债券无担保。

      5、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本期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的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6、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3.50%-5.0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5年12月10日(T-1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5年12月11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8、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9、网下发行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手(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2、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市场上市交易。

      13、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5年12月9日(T-2日)的《上海证券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4、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在本发行公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发行公告中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为“15绍交01”)。

      2、发行规模:人民币5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100元,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5年期。

      5、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6、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7、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发行。

      8、发行对象: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9、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0、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为2015年12月11日。

      11、发行期限:自2015年12月11日至2015年12月15日。

      12、起息日:2015年12月15日。

      13、付息日:2016年至2020年间每年的12月15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4、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12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5、担保方式:无担保。

      16、信用评级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7、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18、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簿记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2、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所募资金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23、新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有关部门最终批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4、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5、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

      注:上述日期均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合格投资者

      本次发行询价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A股证券账户且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3.50%-5.00%。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向合格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上述预设范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5年12月10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5年12月10日(T-1日)09:00-12:00之间将《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询价和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3)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4)每个询价利率上的认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100万元(1,000手,10,000张)的整数倍;

      (5)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申购人新增的投资需求,非累计。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5年12月10日(T-1日)09:00-12:00 之间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以下文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1)《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申购传真:1、010-6602-5282;2、010-6602-5241;3、010-8800-5028;4、010-6602-5260;5、010-8800-5027。

      咨询电话:

      1、010-8800-5066;2、010-8800-5079;3、010-88005024;4、88005095。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的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5年12月11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A股证券账户且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如本期债券最终认购不足,认购不足5亿元的部分全部由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参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手(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3个交易日,即2015年12月11日(T日)至2015年12月15日(T+2日)。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本期债券认购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的A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5年12月10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在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根据合格投资者的认购意向,与合格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簿记管理人向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下认购协议》。

      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5年12月10日(T-1日)09:00-12:00之间将以下资料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原则上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根据时间、长期合作等因素配售。经发行人、主承销商及配售对象协商,可对根据上述配售原则确定的配售结果进行调整。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5年12月15日(T+2日)15: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绍交投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

      收款单位: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港支行

      账号:4000029129200281834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2584002910

      联系人:李思聪

      联系电话:010-88005351

      传真电话:010-88005099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未能在2015年12月15日(T+2日)15:00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申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期债券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生产

      住所:绍兴市解放北路148号六楼

      电话:0575-85126594

      传真:0573-85220320

      联系人:陆百灵、景芳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10-88005351

      传真:010-88005099

      项目负责人:李思聪

      项目经办人:何畏、王熙子

      发行人: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8日

      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

      ■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国信证券处,但应被视为本认购申请表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认真填写《认购申请表》;

      2、本期债券期限5年,发行规模5亿;

      3、票面利率应在簿记建档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4、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超过1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5、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簿记建档利率区间为3.50%-5.0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低于3.60%,该认购申请表无有效申购金额;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3.60%,但低于3.7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3.70%,但低于3.8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3,000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4,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3.8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5,000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9,000万元。

      6、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簿记建档,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传真:010-66025282、010-66025241、010-66025260、010-88005027、010-88005028。

      主承销商

      ■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签署日期: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