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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信双息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1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89版)

      名称: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3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36、37层

      法定代表人:王小林

      总经理:葛航

      成立日期:2003年5月23日

      电话:021-20899188

      传真:021-20899008

      联系人:韩波

      网址:www.ftfund.com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通力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 (021) 3135 8666

      传真: (021) 3135 8600

      经办律师:安冬、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33号汇亚大厦1604-160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卢湾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周祎

      五、基金的名称

      基金名称:泰信双息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泰信双息双利债券

      六、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类金融工具。债券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信用等级为投资级的企业债(包括可转债)、可分离性债券、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固定收益品种。上述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可以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股票、权证的投资,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非债券类品种。非债券类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

      此外,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在获取债券稳定收益的基础上,通过股票一级市场申购及适当的二级市场投资等手段谋求高于投资基准的收益。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资产配置

      在本基金投资管理计划中,投资策略由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计划和自下而上的选股(或债券)计划组成,本基金根据对宏观经济形势、货币和财政政策变化、经济周期及利率走势、企业盈利和信用状况等等的动态分析,在限定投资范围内,决定债券类资产、股票类等工具的配置比例。并跟踪影响资产策略配置的各种因素的变化,定期对资产策略配置比例进行调整。

      在进行债券类等资产的总体策略配置时,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市场利率、资金市场工具供求关系、资金市场发展状况、申购/赎回现金流情况、季节性资金流动变化等因素的综合分析,决定债券类属资产等工具的配置比例。

      本基金通过市场价值中枢研判系统,根据市场即时市盈率与市场价值中枢的偏离程度,调整股票类属资产配置比例。本基金的股票投资作为债券投资的辅助和补充,本基金以本金安全为最重要因素,审慎考察二级市场股票投资。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提高基金的收益率,为投资者获得长期稳定的回报。

      (二)债券类资产配置策略

      (1) 货币市场工具投资

      在本基金的货币市场工具投资过程中,将以严谨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采用稳健的投资组合策略,通过对短期金融工具的组合操作,在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同时,追求稳定的投资收益。具体来说:

      ① 在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利用现代金融分析方法和工具,寻找价值被低估的投资品种和无风险套利机会;

      ② 根据各期限各品种的流动性、收益性以及信用水平来确定货币市场工具组合资产配置;

      ③ 根据市场资金供给情况对货币市场工具组合平均剩余期限以及投资品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2) 债券(可转债除外)投资

      在本基金的债券(可转债除外)投资过程中,本基金管理人将采取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中长期的经济周期、宏观政策方向及收益率曲线分析,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以获取较高的债券组合投资收益。本基金所采取的主动式投资策略涉及债券组合构建的三个步骤:确定债券组合久期、确定债券组合期限结构配置和挑选个券。其中,每个步骤都采取特定的主动投资子策略,以尽可能地控制风险、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① 确定组合久期。主动式投资策略通过积极主动地预测市场利率的变动趋势,相应调整债券组合的久期配置,以达到利用市场利率的波动和债券组合的久期特性提高债券组合收益率的目的。本基金在确定债券组合久期时,在进行债券市场发展趋势及市场利率波动预期的基础上,结合本基金债券组合的利率弹性特征,从而确定债券组合的久期配置。

      ② 决定债券组合的期限结构配置。在决定本基金债券组合的久期后,本基金主要采用收益率曲线分析策略决定组合的期限结构配置。所谓收益率曲线分析策略,即通过考察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动态变化及预期变化,寻求在一段时期内获取因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而导致的债券价格变化所产生的超额收益的策略。债券收益率曲线是市场对当前经济状况的判断及对未来经济走势预期的结果。分析债券收益率曲线,不仅可以非常直观地了解当前债券市场整体状态,而且能通过收益率曲线隐含的远期利率,分析预测收益率曲线的变化趋势,从而把握债券市场的走向。

      在本基金的组合构建过程中,收益率曲线分析策略将根据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各期限段品种收益率及收益率基差波动等因素分析,预测收益率曲线的变动趋势,并结合短期资金利率水平与变动趋势,形成具体的收益率曲线组合策略,从而确定本基金债券组合中不同期限结构的配置。

      ③ 选择个券,构建组合。在确定债券组合的期限结构后,本基金将主要运用收益率基差分析策略,通过对不同类别债券的收益率基差分析,预测其变动趋势,及时发现由于基(利)差超出债券内在价值所决定的差异而出现的价值被低估的债券品种,并结合税收差异和信用风险溢价等因素进行分析,综合评判个券的投资价值,以挑选风险收益特征最匹配的券种,建立具体的个券组合。在具体运用收益率基差分析策略中,本基金还将采用换券利差交易策略、凸性套利交易策略以及骑乘收益率曲线策略等交易策略。除以上常用策略外,在本基金债券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还将采用一级市场参与策略以及无风险套利策略等。

      (3) 可转债投资

      对于本基金中可转债的投资,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采用可转债相对价值分析策略。由于可转债兼具债性和股性,其投资风险和收益介于股票和债券之间,可转债相对价值分析策略通过分析不同市场环境下其股性和债性的相对价值,把握可转债的价值走向,选择相应券种,从而获取较高投资收益。其次,在进行可转债筛选时,本基金还对可转债自身的基本面要素进行综合分析。这些基本面要素包括股性特征、债性特征、流动性等。本基金还会充分借鉴基金管理人股票分析团队的研究成果,对可转债的基础股票的基本面进行分析,形成对基础股票的价值评估。将可转债自身的基本面评分和其基础股票的基本面评分结合在一起,最终确定投资的品种。

      (三)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包括新股申购、股票增发等一级市场投资和股票二级市场投资。

      (1) 新股申购、股票增发等一级市场投资策略

      在参与股票一级市场投资的过程中,本基金管理人将全面深入地把握上市公司基本面,运用泰信基金的研究平台和股票估值体系,深入发掘新股内在价值,结合市场估值水平和股市投资环境,充分发挥本基金作为机构投资者在新股询价发行过程中的对新股定价所起的积极作用,积极参与新股的申购、询价与配售,有效识别并防范风险,以获取较好收益。

      (2) 二级市场股票投资策略

      ①市场价值中枢研判系统。本基金二级市场股票投资策略和风险控制技术密切相关。通过市场价值中枢研判系统,结合对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政策、法规的变化地及时应变和灵活实施。通过对时间加权移动平均PE值(PE动量)、PB动量等指标的综合分析,合理评估市场价值中枢。根据市场即时市盈率与市场价值中枢的偏离程度,灵活调整大类资产配置比例。

      

      ②个股选择的方法。本基金股票资产将主要投资于那些具有良好的现金分红纪录、或具有现金分红潜力的各行业优质上市公司。同时本基金将依据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基本面的变化,将股票资产的部分投资于其他非现金分红特征、价值低估的上市公司股票。

      (四)权证投资策略

      ①考量标的股票合理价值、标的股票价格、行权价格、行权时间、行权方式、股价历史与预期波动率和无风险收益率等要素,估计权证合理价值。

      ②根据权证合理价值与其市场价格间的差幅即“估值差价(Value Price)”以及权证合理价值对定价参数的敏感性,结合标的股票合理价值考量,决策买入、持有或沽出权证。

      在将来衍生工具市场得到发展的情况下,本基金将使用衍生产品市场,控制风险,并把握获利机会。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上证国债指数。

      上证国债指数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的中国国债指数。该指数覆盖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国债,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能够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的债券投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二、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已于2015年11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0.1 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10.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0.3 其他资产构成

      ■

      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股票。

      10.6 本报告涉及合计数相关比例的,均以合计数除以相关数据计算,而不是对不同比例进行合计。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7年10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不含转型前的泰信中短债基金)截止至2015年9月30日的投资业绩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不含转型前的泰信中短债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进行比较:

      (2007年10月31日至2015年9月30日)

      ■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7年10月31日正式生效。

      2、 本基金建仓期为六个月。建仓期满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组合的相关规定。

      3、经泰信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2007年9月27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表决通过,

      并经中国证监会2007年10月26日证监基金字[2007]293号文核准,泰信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变更为泰信双息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07年10月31日起,由《泰信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泰信双息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正式生效。业绩比较基准由“2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变更为“上证国债指数”。

      十四、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的费率、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 E ×0.7%@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 E ×0.20 %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营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本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定期的审计和监察稽核监督基金销售服务费的支出和使用情况,确保其用于约定的用途。

      目前,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公式如下:

      H = E ×0.30 %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上述“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到(9) 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基金认购费:0。

      2、基金申购费:0。

      3、基金赎回费:

      ■

      4、 基金转换费: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转换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基金运作办法》、《基金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泰信双息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近半年的投资运作情况,对2015年6月11日公告的《泰信双息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内容进行了必要的补充和更新。

      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在“重要提示”中明确了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更新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1)在“(一)基金管理人概况”部分,对公司正式员工人数、公司旗下基金及资产管理计划情况进行了更新。

      (2)在“(二)注册资本、股权结构”部分,根据股东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更名公告,对相应内容进行了更新。

      (3)在“(三)主要人员情况”部分,对公司董监事的任职信息进行了更新。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发展概况及主要业务经营等情况进行了更新。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本基金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5、在“七、基金的转换、非交易过户、及转托管”部分,补充了截至2015年10月31日,泰信双息双利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之间的可转换情况以及可办理泰信双息双利基金定投业务的机构情况。

      6、在“八、基金的投资”部分,根据本基金2015年第3季度报告的相关内容,重新调整了“(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7、在“九、基金的业绩”部分,修订了本基金自合同生效以来(不含转型前的泰信中短债基金)的投资业绩,该部分内容均按规定格式要求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8、在“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汇总了本报告期内已经披露的与本基金有关的主要公告信息。

      9、自2015年8月7日起旗下泰信优质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信蓝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信发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信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及泰信现代服务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共5只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据此对以上5只基金的名称作相应调整。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