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5-075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数量为58,820,000股
●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日期为2015年12月16日
一、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9月5日《关于核准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18号),核准向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96方股东合计发行932,465,261股并核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4,384,133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2014年12月,公司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施建刚共三家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58,820,000股,募集配套资金499,970,000.00元。本次发行新增58,82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已于2014年12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该部分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上市交易。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4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14-060)。
本次解禁的部分限售股为公司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施建刚三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份,其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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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重组完成后至今上市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306,285,261股,至今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为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中所形成。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参与本次配套募集资金认购的特定投资者以现金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施建刚承诺:所认购的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锁定12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施建刚均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没有违背承诺的事项发生。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嘉化能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相关股份持有人遵守了相关规定和承诺。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12月16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58,82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50%;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58,820,000股。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3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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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后,本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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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上网公告附件
1、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限售股解禁并上市流通之核查意见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