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2015-1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5-103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3059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补充资料和问题回复。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2月1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n)上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报送反馈意见回复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