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5-115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12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2月9日—2015年12月10日,其中: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
2015年12月10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015年12月9日下午15:00至2015年12月1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三楼第三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会议召集人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陶新建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43人,代表股份股383,833,6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6.2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16人,代表股份有表决权股份383,320,3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6.24 %。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13,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351%。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法律顾问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数为383,833,679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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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在公司经营范围中添加“燃烧煤烟污染治理服务”的内容。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
三、参加网络投票前十大股东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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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蒋红毅、彭亚峰
3、结论性意见:
承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载有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律师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5—116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5年12月10日,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3037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及时组织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书面回复意见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非公开发行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