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公告
2015-1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15-056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12月10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张德华先生通知,其已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张德华先生因个人资金需要,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9%)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期限为1年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本次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12月9日,约定购回日期为2016年12月8日,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成。股份质押冻结期限自2015年12月9日起至张德华先生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截止目前,张德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39,78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7.74%。
截至本公告日,张德华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为12,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30.17%,占公司总股本的11.39%。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