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2015-087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2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国家高新区聚贤路1266号6号楼4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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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剑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黄鹏先生、赵大东先生以及王铁民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财务总监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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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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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孙立、叶彦菁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2日
股票代码:600699 股票简称:均胜电子 编号:临2015-088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第三次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或“公司”)于2015年11月4日披露《均胜电子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11月4日起停牌。2015年11月11日,公司披露《均胜电子重大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初步确定该重大事项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事宜。2015年11月18日,2015年11月25日,2015年12月2日,2015年12月9日公司相继披露《均胜电子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全力推进各项工作。
公司董事会经评估认为,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涉及收购资产规模较大,在2015年12月14日第二次延期复牌届满之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可能仍处于论证和完善过程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4]78号)要求,公司已于2015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
2015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了 2015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第三次延期复牌,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并于2015年12月31日前披露相关预案,履行完相关程序后复牌。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2日
股票代码:600699 股票简称:均胜电子 编号:临2015-089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87,0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12月18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1、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2、本次限售股核准情况
2012年11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2年第30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通过了辽源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现变更为“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胜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2012年11月27日,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辽源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585号),核准公司向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集团”)发行187,000,000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3、本次限售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向均胜集团发行的187,000,000股股份已于2012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股份的股权登记及股份限售手续。
4、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有限售条件股份的限售期为自2012年12月18日起36个月。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总股本为579,048,475股;
2013年4月,公司非公开发行57,096,342股股份,公司总股本变为636,144,817股。
2015年9月,公司非公开发行53,224,983股股份,公司总股本变为689,369,800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均胜集团承诺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限内,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承诺,不存在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1、均胜电子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其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2、均胜电子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非公开发行时做出的承诺;
3、均胜电子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禁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87,0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12月18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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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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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网公告附件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