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要闻
  • 4:市场
  • 5:公司
  • 6:互动
  • 7:研究·宏观
  • 8:艺术资产
  • 9:专版
  • 10:股市行情
  • 11:市场数据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89:信息披露
  • 90:信息披露
  • 91:信息披露
  • 92:信息披露
  • 93:信息披露
  • 94:信息披露
  • 95:信息披露
  • 96:信息披露
  • 97:信息披露
  • 98:信息披露
  • 99:信息披露
  • 100:信息披露
  • 101:信息披露
  • 102:信息披露
  • 103:信息披露
  • 104:信息披露
  • 105:信息披露
  • 106:信息披露
  • 107:信息披露
  • 108:信息披露
  • 109:信息披露
  • 110:信息披露
  • 111:信息披露
  • 112:信息披露
  • 113:信息披露
  • 114:信息披露
  • 115:信息披露
  • 116:信息披露
  • 117:信息披露
  • 118:信息披露
  • 119:信息披露
  • 120:信息披露
  • 121:信息披露
  • 122:信息披露
  • 123:信息披露
  • 124:信息披露
  • 125:信息披露
  • 126:信息披露
  • 127:信息披露
  • 128:信息披露
  • 129:信息披露
  • 130:信息披露
  • 131:信息披露
  • 132:信息披露
  • 133:信息披露
  • 134:信息披露
  • 135:信息披露
  • 136:信息披露
  • 137:信息披露
  • 138:信息披露
  • 139:信息披露
  • 140:信息披露
  •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
    数量的公告
  •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15年12月12日   按日期查找
    2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29版:信息披露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
    数量的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15-098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5 年11月30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5年12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5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5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根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联合发起设立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15 年12月28日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表决票 5 票,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 2015-099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联合发起设立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联合发起设立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

      ◆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对外投资存在基金投资周期较长、项目投资失败和基金亏损等风险,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关注本公告“风险提示”的相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一、产业基金的设立背景和宗旨

      中国农业产业正处在升级发展和产业整合的重要机遇期。作为一家重点服务于养殖产业链,集饲料、动保、种业及农村“互联网+金融”等产品和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农业服务集团,公司通过多年不懈努力,确立了较为领先的行业地位,核心竞争力与行业影响力不断提升。

      根据公司业务方向和发展规划,公司将积极稳妥推进产业投资和并购战略。为共同整合资源,提升投资并购效果,经公司与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正大”)、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莱柯”)友好协商,三方同意共同发起设立一家面向现代农业的产业投资基金。金正大和普莱柯均为中国农业产业具备较为领先行业地位和市场影响力的上市公司,并各具业务特色和竞争优势,与公司形成良好的业务协同与互补。金正大是重点面向种植业发展的国内领先的复合肥产品和农资电商服务企业,具备较为领先的行业地位和广泛的市场影响力。普莱柯作为国内兽用生物制品和动保产品的主要生产企业,近年来市场地位和行业影响力不断提升。

      拟设立的产业基金将充分依托公司、金正大和普莱柯三家上市公司的业务资源、协同效应和品牌号召力,以产业基金为平台和纽带,与农业行业内具备清晰业务模式,发展潜力和规范运作基础良好的标的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共同提升标的企业长远价值,从而为公司、金正大和普莱柯储备优质标的资产,优化三家上市公司业务布局,提升投资并购效果,实现合理投资收益。同时,通过三家上市公司在产业基金运作方面的合作,为促进中国现代农业产业的整合发展和转型升级作出积极贡献。

      二、产业基金设立概况

      拟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名称暂定为北京融拓智慧农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基金”),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定为准。

      2015年12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联合发起设立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北京融拓智慧农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已于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签署,待相关事项经各方有权决策部门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

      三、产业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与金正大、普莱柯共同考察,产业基金聘请北京融拓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拓资本”)担任基金管理人。融拓资本管理团队成员具备长期从事农业企业改制上市和并购重组的业务经验和较强的专业投资管理能力。融拓资本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北京融拓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齐政

      成立时间:2015年9月14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7号15层1507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

      融拓资本成立时间未满一年,成立以来主要工作为筹备设立本基金。融拓资本已通过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备案号为P1026828。融拓资本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亦不存在与其他第三方影响公司的利益安排。

      四、产业基金基本情况

      1、基金规模

      基金认缴总规模为80,800万元,本公司、金正大、普莱柯和融拓资本分别认缴出资额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具体认缴金额尚需各合伙人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最终确认。

      为促进产业基金的开放合作并适度放大投资规模,在投资运作时,产业基金将视情况与其他社会资本共同发起成立若干专项子基金进行项目投资。根据基金投资规划,投资期产业基金及专项子基金合计投资规模预计不超过30亿元。

      2、其他合伙人情况

      除本公司以外,基金其他合伙人情况如下:

      (1)北京融拓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具体情况见前文。

      (2)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

      法定代表人:万连步

      金正大成立于1998年,是以研发、生产和销售复合肥、缓控释肥、硝基肥、水溶肥及其它新型肥料为主业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于2010年9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2470)。金正大是缓控释肥料行业标准与国家标准起草单位、全国缓控释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长单位,拥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缓控释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养分资源高效开发与综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复合肥料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土壤肥料资源高效利用国家工程实验室、农业部植物营养与新型肥料创制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多个国家级研发平台。

      (3)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洛阳高新开发区凌波路

      法定代表人:张许科

      普莱柯成立于2002年,主要从事动物疫苗及药品的研发、生产与经营,系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公司于2015年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3566)。普莱柯高度重视技术创新与产品研发在企业发展中的驱动作用,组建或设有国家兽用药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兽用药品开发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拥有行业领先水平的科技创新能力。截止2015年10月31日,普莱柯共获得农业部批准国家级新兽药23个,成功开发国家重点新产品4项,累计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84项。

      3、资金来源及出资进度

      基金合伙人的出资来源均为自有资金,并根据拟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分期募集到位。

      五、产业基金的管理模式

      1、经营期限

      基金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成立,经营期限为5年。经合伙人会议决定,经营期限可以合理延长。基金设立之日起3年内为“投资期”,普通合伙人可根据项目情况独立决定将基金的投资期延长1年。

      2、事务管理

      合伙人会议是产业基金最高权力机构。融拓资本作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并负责基金的管理事务以及投资事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筛选、投资架构安排、投后管理及项目退出等工作。

      3、投资及退出决策

      基金成立专门的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决会”)作为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机构,负责对基金的项目立项、投资、管理和退出等事项做出决策。为提升基金的运作效率,增强基金运作的独立性,投决会由6名委员组成,其中融拓资本委派2名委员,公司委派2名委员,金正大和普莱柯各委派1名委员,投决会全部议案的表决须经全体委员同意后方可通过。投决会召开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必须全体委员亲自出席方为有效。投决会会议可以采取现场会议、电话会议或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必须书面签字方为有效。

      融拓资本负责拟订《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经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4、管理费及收益分配

      (1)管理费

      投资期内,全体有限合伙人每年按其实缴出资总额的1.6%支付管理费。退出期内,全体有限合伙人每年按截至每个支付日尚未退出的剩余投资项目成本的1.6%支付管理费。

      自合伙企业取得营业执照起十(10)日,全体有限合伙先行支付管理费300万元。如果投资期第一年按全体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1.6%比例计提的管理费超过300万元,超过部分继续支付;如果投资期第一年按实缴出资额1.6%比例计提的管理费未超过300万元,则第一年实际支付的管理费为300万元。

      (2)收益分配

      基金按照单个项目进行收益分配,项目退出时扣除合伙企业相关税费、管理费和未支付的合伙费用后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分配(每一分配顺序中各参与分配的合伙人之间按照投资成本分摊比例划分):

      ①返还合伙人在该项目的出资额。项目退出时向各合伙人返还其各自在该退出项目的实缴出资额;

      ②向各合伙人支付优先回报。按照该项目的出资额加计6%年化收益向各合伙人分配优先回报;

      ③如可分配收入仍有余额的,由普通合伙人和投资该项目的合伙人(含普通合伙人)按照20%:80%的比例进行分配,其中80%部分由投资该项目的合伙人按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进行收益分配,20%部分为普通合伙人收取的绩效分成。

      5、会计核算

      基金按照国家相关会计制度单独建账、独立核算。

      6、基金托管

      基金将募集的资金托管给有托管业务资质的商业银行(“托管行”),并与其签署《托管协议》。

      7、基金审计

      基金每年须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由融拓资本推荐并需经本公司、金正大、普莱柯认可。

      8、子基金运作模式

      (1)发起主体

      由融拓资本和产业基金联合其他合伙人针对具体投资项目情况共同发起设立,融拓资本担任子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母基金认购子基金的劣后级份额。

      (2)子基金规模

      子基金发起规模视具体项目的投资金额而定,根据市场情况由融拓资本负责募集其他劣后级资金、夹层资金或优先级资金。

      (3)子基金的存续期不长于母基金。

      (4)子基金管理费及收益分配情况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和拟引入的社会资本情况,与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

      各子基金的具体运作模式由各子基金最终订立的协议约定。

      六、产业基金的投资模式

      1、投资原则及投资范围

      (1)基本原则

      基金将紧紧围绕公司、金正大、普莱柯的发展战略及业务方向进行投资,着力为三家上市公司培育和孵化优质标的资产。

      (2)具体投资范围

      基金将投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的资产:

      A、养殖产业标的资产,包括生猪养殖、生物饲料、新型疫苗、生物材料、基因工程技术、疫病诊断业务等;

      B、种植产业标的资产,包括种业、生物肥料、节水农业项目、测土配肥技术、环保节能技术等;

      C、支撑农业产业升级的“互联网+”标的资产,如农村金融服务、农资交易平台、农产品交易平台、农业产业大数据平台等。

      (3)投资限制

      产业基金不得从事以下投资:

      A、担保、抵押、委托贷款、房地产(包括购买自用房地产)等业务;

      B、投资于股票、期货、企业债券、信托产品、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直接参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的情况除外);

      C、向任何第三人提供赞助、捐赠等;

      D、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任何第三人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

      E、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F、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

      (4)现金管理

      产业基金的全部现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待投资、待分配及费用备付的现金,可以以临时投资方式进行现金管理。

      2、投资项目和计划

      投资期内,基金管理人将紧密围绕合伙人的主营业务方向进行项目选择及投资。基金在进行对本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或资产收购事项时,公司将根据交易所的相关信息披露制度及时披露投资项目的相关情况,如果构成关联交易或导致同业竞争,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并及时公告。

      3、退出机制及盈利模式

      基金投资形成的股权可以通过IPO、股权转让、并购、股东及其关联公司回购及清算等方式实现退出。在符合公允性及同等条件的前提下,三家有限合伙人对产业基金投资的企业具有优先收购权,具体事宜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按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协商确定。

      七、风险提示

      1、基金投资周期较长的风险

      基金经营期限为五年,并且可以延期,存在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使得公司的投资回报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

      2、项目投资失败和基金亏损的风险

      虽然产业基金已成立融合四家合伙人优势资源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对所投资项目进行充分有效的投前论证和投后管理,但是在实施投资项目过程中,受宏观经济和政策变化、行业周期、市场变化、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仍然存在项目投资失败和基金亏损的风险。

      3、投资标的与本公司主营业务无法有效协同的风险

      虽然产业基金的投资目标是围绕三家上市公司的上下游产业链进行投资布局,力争实现农业领域的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但是由于合伙人与投资标的可能在经营理念、规范运作程度和管理要求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距,因此可能产生投资标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法有效协同效应的风险。

      4、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从长期来看,参与设立产业基金有利于公司及时把握农业产业的并购整合机会,为公司的产业整合储备和培育优质的项目资源,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和业绩提升具有较强的推动作用。从短期来看,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的投资行为虽然会使上市公司减少一部分经营性资金,但由于有限合伙的模式可以有效隔离标的企业的规范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因此不会对公司近期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八、其他有关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基金份额的认购,上述人员如需在拟设立的基金中任职,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未来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机构合作投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设立的产业基金进展情况。

      九、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联合金正大和普莱柯两家上市公司及融拓资本共同出资设立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有利于公司在项目早期有效隔离标的企业的多种潜在风险,借助专业投资团队的投资经验开展资本运作,精准定位和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方向的农业行业标的企业,同时有效输出公司的业务资源和管理经验,提升标的企业的内在价值,最终通过收购和整合标的企业实现外延式扩张,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增长。对于未能进入公司的投资标的,公司也可以通过投资退出实现一定的资本增值收益。

      公司本次设立产业基金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投资事项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北京融拓智慧农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十、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15-100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12月11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15年12月28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2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7日下午15:00至2015年12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12月23日(星期三)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7号14层)

      8、股权登记日:2015年12月23日(星期三)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联合发起设立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股票账户卡,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出席者须加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5年12月24日下午17:00时前到达本公司为有效登记)。

      上述第1项、第2项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登记时间:2015年12月24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4、登记地点:公司总部董事会办公室(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7号14层)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2385”。

      2、投票简称:“北农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北农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申报。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27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2月2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毛 丽、马 强

      2、联系电话:010-82856450-57转8055或8625 传真:010-82856430

      3、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自理,会期半天。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授权委托书和回执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2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除以下会议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外,本委托书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委托人对受托人关于会议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如下:

      ■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权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回 执

      截止 年 月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股东姓名(盖章):

      出席人姓名: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