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5-64
证券代码:122319 证券简称:13京能02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2月24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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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将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2月24日”更改为“2015年12月25日”,召开时间仍为上午9点30分,相应变更网络投票日期为2015年12月25日。原授权委托书内容更正为本次公告附件内容。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 2015年12月1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5年12月25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永安东里16号CBD国际大厦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2月25日
至2015年12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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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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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为公司五届十七次董事会、五届十八次董事会、五届十九次董事会、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议案,具体详见2015年5月29日、2015年8月4日、2015年9月22日、及2015年12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劵报》、《上海证劵报》和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决议公告。
6.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3、4项议案
7.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3、4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京能国际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2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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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5-65
证券代码:122319 证券简称:13京能02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电力”、“公司”、“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拟将煤电资产注入京能电力,实现京能集团煤电业务的整体上市。由于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11月5日起停牌,披露了《京能电力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并于2015年11月11日披露了《京能电力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停牌期间,本公司每5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司已分别于2015 年 11月19日、11月26日、12月3日、12月10日披露了《京能电力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一、重组框架介绍
(一)主要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京能集团。
(二)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方式拟为:京能电力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交易标的,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最终交易方式待进一步确定。
(三)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拟为北京京能煤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煤电”)100%股权,京能煤电主营业务为电力投资,所属行业为电力行业。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具体包括:选聘中介机构,组织中介机构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涉及的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与拟交易对方商议重组方案,对相关重组事项进行充分论证,向主管部门进行初步沟通汇报,目前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签订重组框架性的协议。
公司已初步选定了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及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中介机构已开始对拟涉及的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目前公司尚未与中介机构签订重组服务协议。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由于京能煤电控股、参股企业较多,此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方案较复杂,各方需就本次重组有关事项进行进一步沟通和协商,并且中介机构对拟涉及的标的资产尽职调查尚未完成,故预计无法按原定时间复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12 月 12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五、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