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005 股票简称:武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0
公司债代码:122366 公司债简称:14武钢债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5年12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到会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通过下列决议:
一、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会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事务所,审计费用(含决算报表审计、内控审计费用及住宿差旅费)为人民币205万元。
另公司董事会同意支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
本议案还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10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二、关于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盘活固定资产、解决公司中长期资金需求、调节负债结构、优化财务指标,缓解资金压力,公司拟与中海油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以本公司一、二、三硅钢厂与其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为人民币50亿元。
租赁期限:3年。租赁利率:3.89%(不含增值税)。租赁期内,若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租赁合同年租息率将进行调整。原则上,年租息率按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相同比例浮动。新的年租息率自中国人民银行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调整三个月后生效。租金以等额本息方式按季支付。在租赁期间,租赁设备所有权转归中海油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所有,租赁期限届满,公司以人民币1元留购租赁设备,获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该项业务的开展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无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且回购风险可控。
表决结果:赞成票10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1、原《公司章程》第五条“公司住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沿港路3号。”
修改为:
第五条 公司住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厂前。
2、原《公司章程》第九十六条“……公司董事会设一名职工代表席位……”
修改为:
第九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可设一名职工代表席位……
3、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一至二人。”
修改为: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7—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其中独立董事占董事会人数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本议案还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10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四、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进行董事会的换届选举。经提名委员会审议决定的董事候选人为马国强、胡望明、邹继新、朱永红、刘强。
董事候选人简历
马国强:1963年11月出生,高级会计师。研究生学历。历任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宝钢股份总经理、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党委常委、总经理,现任武汉钢铁(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胡望明:1963年11月出生,正高职高级工程师。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历任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五、六届董事会董事。
邹继新:1968年7月出生,高级工程师。大学学历,硕士学位。历任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朱永红:1969年2月出生,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历任武汉钢铁(集团)公司财务总监兼计财部部长、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现任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总会计师。
刘 强:1960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历任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股份公司党委副书记、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武钢工技集团党委书记,现任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本议案还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10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五、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进行董事会的换届选举。经提名委员会审议决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张吉昌、祁怀锦、张克华、张杰。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吉昌:1963年5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大连金生实业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大连麦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首席咨询师。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祁怀锦:1963年6月出生,管理学博士,工商管理博士后。历任中央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教授,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张克华:1953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工程部主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张 杰:1969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建筑房地产部主任,现任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矿产能源基建部主任。
本议案还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10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六、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5年12月29日下午2:30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5—031)。
表决结果:赞成票10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2日
股票代码:600005 股票简称:武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1
公司债代码:122366 公司债简称:14武钢债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2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2月29日下午2点30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友谊大道999号武钢集团办公大楼2楼5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2月29日
至2015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12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司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5个工作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2.0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00、4.0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15年12月23日至2015年12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 登记地点:武汉市青山区厂前武钢2号门武钢股份董秘室。
(三) 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出席登记。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于2015年12月29日前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预登记(需提供前款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附联系电话,并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 会议联系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厂前武钢2号门武钢股份董秘室
联系人:许书铭 周朋
电话:027-86217195
传真:027-86217296
特此公告。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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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005 股票简称:武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2
公司债代码:122366 公司债简称:14武钢债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12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统林先生召集主持,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还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本议案还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第七届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5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第七届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翔,男,1956年8月出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历任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武钢集团武汉江北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工会主席。
吴寒芬,女,1973年11月出生,高级经济师,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历任武钢股份公司硅钢事业部党委书记,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党委组织部部长,现任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工会第一副主席。
赵蕴智,女,1962年12月出生,高级工程师,大学学历,学士学位。历任武钢国贸总公司副经理,武钢股份公司冷轧硅钢总厂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质检中心主任,现任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部部长。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股票代码:600005 股票简称:武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3
公司债代码:122366 公司债简称:14武钢债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中海油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进行融资租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以本公司一、二、三硅钢厂与中海油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为人民币50亿元,融资期限为3年。
●中海油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盘活固定资产、解决公司中长期资金需求、调节负债结构、优化财务指标,缓解资金压力,公司拟利用现有生产设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相关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中海油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以本公司一、二、三硅钢厂与其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为人民币50亿元。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中海油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邬汉明
法定地址:天津市东疆保税港区洛阳道601号
主要业务:以拓展石油装备、海工装备、石油工具、炼化装置、工业成套、通用机电、安全节能节水及环保、航空运输、轨道交通等设备租赁为主。
中海油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主要内容:
1、租赁物:一、二、三硅钢厂。
2、融资金额:人民币50亿元。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方式。
4、租赁期限:3年。
5、租赁利率:3.89%(不含增值税)。租赁期内,若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租赁合同年租息率将进行调整。原则上,年租息率按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相同比例浮动。新的年租息率自中国人民银行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调整三个月后生效。
6、租金支付方式:等额本息按季支付
7、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租赁设备所有权转归中海油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所有,租赁期限届满,公司以人民币1元留购租赁设备,获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8、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其他安排
本次融资租赁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融资租赁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公司现有生产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盘活固定资产、解决公司中长期资金需求、调节负债结构、优化财务指标,缓解资金压力。
2、该项业务的开展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无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且回购风险可控。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融资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