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到上交所对重整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新亿 公告编号:2015—153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交所对重整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1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5】2001号),现将全文披露如下: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披露的重整计划(草案)显示,此次公司重整的债权审查确认情况为: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并经塔城中院裁定确认的普通债权为 21.74 亿元;经管理人初步核查但法院尚未裁定确认的债权总额为 2495 万元;管理人初步审查认为,需要作为普通债权预留偿债资金的预计债权金额为 1.07 亿元。
经事后审核,现请你公司核实以下问题并披露:
一、请公司补充披露经核查确认(含初步核查确认)的各项债权金额的具体构成明细,并说明债权确认的主要依据及其合理性。
二、根据公司 2014 年年报和 2015 年三季报,公司合并报表显示的负债合计分别为 14.71 亿元和 14.82 亿元。该负债总额与重整计划(草案)中所核查确认的债权金额差异巨大。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1、存在差异的具体原因;2、此次重整核查确认债权中超出公司财务报表所示负债部分的具体明细;3、此前关于负债(包括预计负债)的会计处理与信息披露是否合规,并说明理由。
三、在公司债权申报结束并披露核查确认结果前,公司所制定并披露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显示,大股东万源稀金拟豁免公司 11 亿元债务,同时“在投资人支付的 14.47 亿元价款中,8亿元用于向债权人清偿”。前述拟豁免债务和拟清偿债务金额合计达 19 亿元,远超出公司 2014 年年报和 2015 年三季报显示的负债总额 14.71 亿元和 14.82 元。请公司说明在核实确认债务规模前即披露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事实基础,以及作出相关债务安排的主要依据。
请你公司及管理人于2015年12月17日之前落实上述要求,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