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特别报道
  • 4:特别报道
  • 5:新闻·市场
  • 6:新闻·财富管理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信息披露
  • A8:书评
  • B1: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广东顺德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 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级期届满
    与基金份额到期转换的公告
  •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15年12月17日   按日期查找
    B5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55版:信息披露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广东顺德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级期届满
    与基金份额到期转换的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级期届满
    与基金份额到期转换的公告
    2015-1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3年1月31日生效,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的分级运作期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划分为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纯债A份额(简称:纯债A,基金代码:166017)、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纯债B份额(简称:纯债B,基金代码:150119)两级份额。在基金分级运作期内,纯债A每满半年开放一次,接受基金投资者的申购与赎回,纯债B封闭运作。

      一、分级运作期满后基金的存续形式

      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在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存续条件下,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即可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纯债A、纯债B将以各自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份额。本基金份额转换为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后,基金份额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分级运作期到期纯债A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合同生效3年后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在纯债A最后一个开放日不开放申购,但纯债A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将其持有的纯债A赎回,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赎回申请,其持有的纯债A将被默认为转入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

      综上,基金管理人决定,2016年1月29日为纯债A份额的最后开放赎回申请日。纯债 A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作出选择赎回纯债 A份额或是选择不赎回纯债 A份额。投资者选择不赎回纯债A份额的,其持有的纯债A份额将于2016年2月1日日终转换后被默认为转入“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

      三、分级运作期到期的份额转换规则

      1、基金份额转换日的确定

      纯债A和纯债B基金份额转换日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2016年2月1日确定为纯债A和纯债B的基金份额转换日(T日)。

      2、基金份额转换方式及份额计算

      本基金基金份额转换日日终,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纯债A和纯债B基金份额转换比例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转换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实施转换。纯债A、纯债B的场外份额将转换为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外份额,纯债B的场内份额将转换为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份额。转换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将按照转换规则将相应增加或减少。

      纯债A和纯债B的基金份额转换公式为:

      纯债A转换后基金份额数=转换前纯债A份额数×T日纯债A基金份额参考净值/T 日基金份额净值

      纯债B转换后基金份额数=转换前纯债B份额数×T日纯债B基金份额参考净值/T 日基金份额净值

      纯债A和纯债B的转换比例、纯债A和纯债B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数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基金份额转换后的基金运作

      在基金份额转换日后不超过30天内,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申请上市交易,并开放场内与场外日常申购、赎回业务。份额转换后的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交易、开始办理申购与赎回的具体日期,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基金分级运作期到期后的投资管理

      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如本基金继续存续并转换为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后,则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投资目标、投资理念、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不变,有关投资限制继续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重要提示

      1、基金份额到期转换完成后,本基金将更名为“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纯债A份额表现出低风险、收益稳定的明显特征。但在本次到期转换完成后,原纯债A份额持有人将面临风险收益特征变化的风险,由持有低风险收益特征的纯债A份额转变为持有中低风险收益特征的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原纯债A份额持有人的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并还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基金份额到期转换完成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基金的上市交易。届时请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4、在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交易或开放申购、赎回之前,投资人将无法进行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交易,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5、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托管在不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的纯债B份额,转换完成后,须将转换得到的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托管至场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或者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外销售机构,方可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