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基金参与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参与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答谢投资者长期以来的支持与信任,向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经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与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众禄基金”)协商一致,决定本公司旗下基金自2015年12月17日起,参与众禄基金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认)购、定投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及期限
自2015年12月17日起,本公司旗下基金参与众禄基金申(认)购、定投费率优惠活动(只限前端收费模式),各基金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众禄基金活动公告为准。基金费率标准详见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优惠前申(认)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众禄基金销售的基金,则自该基金在众禄基金开放申(认)购、定投业务之日起,将同时参与众禄基金上述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众禄基金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二、特别提示
1、本优惠活动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认)购期的基金的前端申(认)购、定投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众禄基金所有,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众禄基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2、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3、基金原申(认)购费率标准请参见本公司网站发布的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相关详情
1、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网站:www.zlfund.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2、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hffund.com
客服电话:400-700-8001
风险提示:华富基金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7日
关于华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2月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基金名称 | 华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华富灵活配置混合 |
| 基金主代码 | 000398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4年8月7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华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5年12月15日 |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1.164 |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589,718,600.89 |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4000 |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5年度第二次分红 | |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截止本次分红收益分配基准日计算的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金额为0.1348元,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本基金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权益登记日 | 2015年12月18日 |
| 除息日 | 2015年12月18日 |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5年12月21日 |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基金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将按2015年12月18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确定,本公司将于红利发放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本次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的持有期限自红利发放日开始计算。2015年12月22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
注: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有效申购申请的基金份额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有效赎回申请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金额以2015年12月18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申购或转入的份额。
3.3、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3.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5、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5年12月21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6、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的直销中心以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其他销售机构的地址及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本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3.7、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3.8、登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ffund.com。
拨打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700-8001,021-50619688。
特此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