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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5-1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2015-084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芜湖鑫晟电工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晟电工”)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额度为2,000万元,截至公告日,公司为鑫晟电工提供担保额度为60,000万元,实际使用额度43,800万元(含鑫晟电工此次使用的担保额度2,000万元)。

      ●本次是否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额度130,000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70,000万元),实际使用额度91,052万元(其中:控股子公司实际使用担保额度51,2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 年12月15日,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鑫晟电工向浦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整,期限自2015年12月15日至2016年12月15日。

      截至公告日,公司为鑫晟电工提供担保额度为60,000万元,实际使用额度43,800万元(含鑫晟电工此次使用的担保额度2,000万元)。

      上述担保事宜已经公司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和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鑫晟电工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芜湖鑫晟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叁亿元整

      3、经营范围:铜基合金材料、金属基复合材料及制品、电工用铜线坯及各

      类束绞线、汽车用低压电线及各类电线电缆、辐照加工、电缆附件、电缆用材料、电力电器、电工器材及其它新材料的开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凭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经营)。

      4、法定代表人:张晓光

      5、注册地址: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 1031 室

      6、财务状况(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15年9月30日,鑫晟电工总资产82,791.12万元,负债61,754.12万元,净资产21,037.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4.59%;2015年前三季度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279,486.88万元,营业利润-3,862.23万元,净利润-3,606.40万元。

      (二)鑫晟电工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为100%。

      三、担保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2015年12月15日至2016年12月15日;担保金额:2,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和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鑫晟电工提供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贷款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即自2015年4月22日至2018年4月21日)。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拟继续为全资子公司—芜湖鑫晟电工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公司该项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经公司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增加对鑫晟电工提供的贷款担保额度1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4月21日。本次担保额度增加后,本公司为鑫晟电工提供的贷款担保额度达到6亿元人民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鑫晟电工增加提供贷款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公司该项增加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额度130,000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70,000万元),实际使用额度91,052万元(其中:控股子公司实际使用担保额度51,200万元)。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资料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鑫晟电工 201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3、鑫科材料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和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鑫科材料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5、六届十一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函;

      5、六届十三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函。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