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证券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2015-032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2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天津创业环保大厦5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 |
| 其中:A股股东人数 | 2 |
|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股) | 1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767,091,769 |
| 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715,565,196 |
|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股) | 51,526,573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3.75 |
| 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50.14 |
|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3.61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玉军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股东代表鄢博源女士、刘玉军先生、本公司内部审计师牛静女士、监事吴宝兰女士获委任为本次会议投票表决的监票人。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付亚娜女士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A股 | 715,565,186 | 93.28 | 10 | 0.01 | 0 | 0 |
| H股 | 51,526,573 | 6.71 | 0 | 0 | 0 | 0 |
| 普通股合计: | 767,091,759 | 99.99 | 10 | 0.01 | 0 | 0 |
2、 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A股 | 715,565,186 | 93.28 | 10 | 0.01 | 0 | 0 |
| H股 | 51,526,573 | 6.71 | 0 | 0 | 0 | 0 |
| 普通股合计: | 767,091,759 | 99.99 | 10 | 0.01 | 0 | 0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 3.01 | 关于选举刘玉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 765,469,761 | 99.79 | 是 |
| 3.02 | 关于选举林文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 766,049,761 | 99.86 | 是 |
| 3.03 | 关于选举付亚娜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 766,713,761 | 99.95 | 是 |
| 3.04 | 关于选举曹硕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 766,713,761 | 99.95 | 是 |
| 3.05 | 关于选举安品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766,133,761 | 99.88 | 是 |
| 3.06 | 关于选举陈银杏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766,133,761 | 99.88 | 是 |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 4.01 | 关于选举高宗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766,927,762 | 99.98 | 是 |
| 4.02 | 关于选举郭永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766,911,762 | 99.98 | 是 |
| 4.03 | 关于选举王翔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766,952,732 | 99.98 | 是 |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 5.01 | 关于选举聂有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766,263,762 | 99.89 | 是 |
| 5.02 | 关于选举李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766,263,761 | 99.89 | 是 |
| 5.03 | 关于选举李晓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764,440,212 | 99.65 | 是 |
| 5.04 | 关于选举牛静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764,440,212 | 99.65 | 是 |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薛天天律师、刘潇律师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做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5-033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15年12月17日作出决议,选举张明起先生和吴宝兰女士作为职工代表继续出任本公司监事,任期均自2015年12月18日起至2018年12月17日止。
张明起先生和吴宝兰女士简历
张明起先生,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张先生自2003年11月起,任本公司党办主任、组织部长、机关党支部书记,2006年5月起任本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工会副主席、机关党支部书记;自2009年2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自2012年4月起兼任本公司工会主席;自2014年10月起兼任本公司纪委书记。张先生自2001年9月起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自2009年7月起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吴宝兰女士,现任本公司监事、工会副主席、党群部部长。吴女士自2000年12月加入本公司,任人力资源部经理助理;自2004年12月至2005年12月,任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日技园公司办公室主任;2005年12月再次加盟本公司,历任本公司党群部副部长兼公司机关工会主席、党群部部长;自2014年12月起任本公司工会副主席;吴女士自2011年8月24日起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除上述所披露外,张明起先生和吴宝兰女士均没有在本公司或本公司任何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过去三年内也没有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
服务年期及酬金
张明起先生和吴宝兰女士的任期均自 2015年12月18日起至 2018年12月17日止。张明起先生和吴宝兰女士将不会收取任何监事薪酬。
关系
张明起先生和吴宝兰女士与本公司任何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或任何管理层股东、主要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
股份权益
截至本公告日期,张明起先生和吴宝兰女士并无在本公司股份(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中拥有任何权益。
需提请股东注意事项
有关委任张明起先生和吴宝兰女士为监事一事,概无任何须披露的资料或其涉及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3.51(2)(h)至13.51(2)(v)条项下的任何规定须披露的任何事宜,也没有任何事宜需本公司股东注意。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