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证券代码:600746 证券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 2015-036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015年10月20日,公司发布了《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2015-022),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20日起申请连续停牌,预计不超过30日。2015年10月18日,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临2015-027), 申请自2015年11月19日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2015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七届八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15-032)),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2月19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一、重组框架介绍
(1)主要交易对方:本次重组的主要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对象尚未确定,正在与多方沟通。
(2)交易方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可能涉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方式尚未最终确定。
(3)标的资产情况:本次重组的标的拟为控股股东的甲醇、醋酸和醋酸乙酯等相关资产和部分负债设立的新公司,具体资产范围和形式尚未最终确定。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停牌期间,公司基本确定本次重组的中介机构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正积极组织相关中介机构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同时公司也积极与相关各方就交易具体方案进行研究和论证。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入重组停牌程序满一个月时及时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并自停牌之日起每五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上述信息披露文件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本次筹划中的重组事项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正面的影响,但由于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尽职调查和审计评估等工作较为复杂,相关各方仍需较长时间商讨论证方案,目前尚未形成可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预案。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仍需继续停牌。
公司将继续抓紧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包括确定具体交易方案、标的资产范围及其估值等,加快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和审计评估等工作,进一步就交易细节与交易对方进行谈判,以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顺利实施。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2月19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关于股票继续停牌的申请》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月 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