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补充说明
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中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 122
茅惠英关于《中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补充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收到茅惠英女士通知,茅惠英女士对2015年12月18日披露的《中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2015年12月18日披露的《中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事宜进行补充说明。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茅惠英女士将成为中茵股份持股超过5%以上的股东,根据中国证监会2015年18号公告的相关规定,茅惠英对《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三节第二条内容补充说明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茅惠英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处置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但会严格遵守包括中国证监会2015年18号公告在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买卖股票并严格按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中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123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通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因上海展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诉中茵集团一案,对本公司控股股东苏州中茵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茵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80,256,801股(其中80,250,000股已质押)及孳息进行了冻结,冻结时间从2015年12月18日起至2018年12月17日止。
截止目前,中茵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10,806,80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93%。
经公司问询中茵集团:中茵集团截止目前尚未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有关上述案件的任何司法文书。
特此公告。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