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商丘至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
实验区段、济宁至祁门高速公路永城段(二期)建成通车及
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5-060
优先股代码:360014 优先股简称:中原优1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商丘至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
实验区段、济宁至祁门高速公路永城段(二期)建成通车及
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投资建设的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中的商丘至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段,济宁至祁门高速公路永城段(二期)于2015年12月19日建成通车。
投资建设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的议案已经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投资建设济宁至祁门高速公路永城段(二期)的议案已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商丘至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段济宁至祁门高速公路永城段(二期)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豫交文〔2015〕707号),上述两个路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如下:
一、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商丘至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段(以下简称“商登高速商丘至航空港区段”)收费里程167.410公里,设置9处收费站:商丘机场收费站、宁陵南收费站、睢县东收费站、睢县西收费站、杞县南收费站、通许南收费站、尉氏北收费站、岗李收费站、富航路收费站。按车型分类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如下:
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商丘至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段车辆
通行费收费标准
| 项目车型 | 货车车型分类 | 收费标准基价(元/车公里) | 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标准 | 客车车型分类 | 收费标准基价(元/车公里) |
| 第1类 | ≤2吨 | 0.50 | 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标准核定为基本费率0.10元/吨公里。以收费站实际测量确定的车货总质量为依据,车货总质量小于或等于15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计收;15吨至49吨的车辆,15吨及以下部分按基本费率计收,15吨以上部分按0.04元/吨公里计收。 | ≤7座 | 0.50 |
| 第2类 | 2吨-5吨(含5吨) | 0.80 | 8-19座 | 0.80 | |
| 第3类 | 5吨-10吨(含10吨) | 1.50 | 20-39座 | 1.00 | |
| 第4类 | 10吨-15吨(含15吨);20英尺集装箱车 | 1.70 | ≥40座 | 1.20 | |
| 第5类 | >15吨;40英尺集装箱车 | 2.30 | |||
| 备注 | 1、吨位、座位的计量标准按照交通部、国家计委审评批准的《公路汽车征费标准计量手册》(第三册)规定的收费标准计量核定原则执行,新出厂车辆参照执行,汽车挂车按载重吨位同主车合并计收。 2、客货两用车比照货车执行,不得客货合并计收。 | ||||
济宁至祁门高速公路永城段(二期)(以下简称“济祁高速永城段二期”)收费里程15.831公里,设置2处收费站:永城北收费站、永砀省界收费站。按车型分类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如下:
济宁至祁门高速公路永城段(二期)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 项目车型 | 货车车型分类 | 收费标准基价(元/车公里) | 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标准 | 客车车型分类 | 收费标准基价(元/车公里) |
| 第1类 | ≤2吨 | 0.45 | 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标准核定为基本费率0.09元/吨公里。以收费站实际测量确定的车货总质量为依据,车货总质量小于或等于15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计收;15吨至49吨的车辆,15吨及以下部分按基本费率计收,15吨以上部分按0.04元/吨公里计收。 | ≤7座 | 0.45 |
| 第2类 | 2吨-5吨(含5吨) | 0.70 | 8-19座 | 0.65 | |
| 第3类 | 5吨-10吨(含10吨) | 1.30 | 20-39座 | 0.85 | |
| 第4类 | 10吨-15吨(含15吨);20英尺集装箱车 | 1.50 | ≥40座 | 1.00 | |
| 第5类 | >15吨;40英尺集装箱车 | 2.00 | |||
| 备注 | 1、吨位、座位的计量标准按照交通部、国家计委审评批准的《公路汽车征费标准计量手册》(第三册)规定的收费标准计量核定原则执行,新出厂车辆参照执行,汽车挂车按载重吨位同主车合并计收。 2、客货两用车比照货车执行,不得客货合并计收。 | ||||
二、商登高速商丘至航空港区段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标准核定为:基本费率为0.10元/吨公里;济祁高速永城段二期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标准核定为:基本费率为0.09元/吨公里。以收费站实际测量确定的车货总质量为依据,车货总质量小于或等于15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计收;15吨至49吨的车辆,15吨及以下部分按基本费率计收,15吨以上部分按0.04元/吨公里计收。
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车辆的收费标准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车货总质量超过对应的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以内(含30%)的车辆,车货总质量中符合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的重量部分暂按正常装载收费标准计收;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以上的重量部分暂按基本费率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车货总质量超过对应的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100%(含100%)的车辆,车货总质量中符合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的重量部分暂按正常装载收费标准计收;超出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的重量部分暂按基本费率收取车辆通行费;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以上的重量部分,暂按基本费率的3倍线性递增至5倍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
(三)车货总质量超过对应的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100%以上的车辆,车货总质量中符合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的重量部分暂按正常装载收费标准计收;超出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的重量部分暂按基本费率收取车辆通行费;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以上的重量部分,暂按基本费率的3倍线性递增至5倍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100%以上的重量部分暂按基本费率的5倍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按照计重收费办法规定执行。
计重设备发生重大故障时,改按车型分类收费标准收费。载货类汽车按车型收费时,需报省交通运输厅核准。
三、为简化计算手续,方便通行,提高工作效率,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采取5元、10元等整数计征办法,不足5元或超过5元的部分,在0至2.5元之间的,按0元计征;在2.5元(含2.5元)至5元之间的按5元计征。
四、免(减)通行费的车辆,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5-061
优先股代码:360014 优先股简称:中原优1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财政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贴的基本情况
2015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河南省财政厅拨付的2014年度企业直接融资发行费补贴100万元,专项用于弥补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费用。
二、补贴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上述补贴资金拟计入营业外收入,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上述补贴资金不会对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5-062
优先股代码:360014 优先股简称:中原优1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2015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CP22号),同意接受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7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注册,公司已于2015年3月23日完成了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6日、3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5年12月17日完成了2015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 名称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 第二期短期融资券 | 简称 | 15中原高速CP002 |
| 代码 | F041558114 | 期限 | 366日 |
| 起息日 | 2015年12月18日 | 兑付日 | 2016年12月18日 |
| 计划发行总额 | 5亿元 | 实际发行总额 | 5亿元 |
| 发行利率 | 3.3% | 发行价格 | 100元/百元面值 |
| 申购情况 | |||
| 合规申购家数 | 5 | 合规申购金额 | 12.6亿元 |
| 最高申购价位 | 4.00% | 最低申购价位 | 3.07% |
| 有效申购家数 | 5 | 有效申购金额 | 5.1亿元 |
| 薄记管理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联席主承销商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