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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5-1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2015-050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浙江香溢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香溢租赁)

      担保数量:4600万元

      截至本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173665万元(含本次担保):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1550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18665万元(含本次担保)。

      逾期对外担保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况

      2015年12月17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赁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宁波江北支行)签订《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同时公司与招商银行宁波江北支行签署《不可撤销担保书》,由公司为上述主合同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保理融资额度4600万元,保理期间自2015年12月17日至2017年12月29日(截止日为租赁合同确定的最后一笔应收租金到期日加15天宽限期)。

      上述担保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额度以内,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授权范围内执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香溢租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注册资本:贰亿元,法定代表人:邱樟海。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一般经营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农业机械租赁、运输装卸设备租赁、电力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印刷设备租赁、汽车租赁、船舶租赁、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维修、租赁业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实业项目投资;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日用品、办公家具、工艺品、建材及化工产品的批发、零售。

      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6317.43万元,负债总额2767.55万元,净资产33549.88万元,资产负债率7.62%。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4163.58万元,净利润1371.79万元。

      2015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48191.67万元;负债总额14005.58万元;净资产总额34180.83万元;资产负债率29% ;2015年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852.87万元,净利润816.14万元(未经审计)。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2015年12月17日,香溢租赁将《融资租赁合同》(指的是2015年12月15日香溢租赁与宁海新电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系香溢租赁的日常经营业务)项下应收租金债权转让给招商银行宁波江北支行,招商银行宁波江北支行向香溢租赁提供保理融资4600万元。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2015年12月17日,公司签署《不可撤销担保书》,就上述《国内保理业务合同》项下债权向招商银行宁波江北支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理银行(债权人):招商银行宁波江北支行

      应收租金债权转让方(债务人):香溢租赁

      保证人: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一)主合同:是指香溢租赁与招商银行宁波江北分行2015年12月17日签订国内保理业务合同。

      (二)保证方式:公司对保证范围内的全部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

      (四)保证责任期:为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垫款、或其他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另加两年内。

      四、公司意见

      (一)2015年4月22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担保计划的议案》,规定2015年度(有效期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日止),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5.7亿元,单个控股子公司(含孙公司)的担保余额不超过4亿元,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1.6亿元。具体担保对象为:香溢金联、元泰典当、香溢租赁、香溢投资。

      2015年4月22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香溢担保公司2015年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同意在股东大会批准该议案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最高额28亿元范围内,为香溢担保公司2015年度工程保函业务提供担保行使相关职权。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执行。

      (二)公司认为:本次担保未与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精神相违背。本次担保相关标的未超过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的最高额保证担保155000万元,实际使用担保余额121242.44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属公司提供贷款担保18665万元(含本次担保)。实际担保额合计139907.44万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187115.60万元的74.77 %,无其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