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到山西证监局监管关注函
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山煤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5-060号
债券代码:122297 债券简称:13山煤01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山西证监局监管关注函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以下简称“山西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晋证监函【2015】523号)(以下简称“《关注函》”),主要内容如下:
“近期,我局在举报核查中关注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子公司晋城晋鲁煤炭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鲁公司”)法定代表人已于2013年更换,但至今仍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违反了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晋鲁公司账户因涉诉于2012年10月被冻结,但公司2012年财务报表未对银行账户受限情况进行说明,违反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
你公司应高度重视投资者及债权人权益保护,不断完善相关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将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报告我局。”
公司管理层对《关注函》高度重视,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认真核实,严格按照关注函的要求,积极制定以下整改措施并予以落实:
一、由于公司拟将包括晋鲁公司在内的下属17家子公司依法承包给公司控股股东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山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公司将待承包经营事项决策程序履行完毕,且晋鲁公司法定代表人人选确定后,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二、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内控制度的梳理和落实工作,就下属子公司的银行账户及资信情况事宜修订细化公司相关银行账户管理制度,加强对下属子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力度,安排专人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地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下属公司的账户基本信息及其他资信信息。
公司将持续提升内控管理水平,高度重视投资者及债权人权益保护,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公司董事会在此向投资者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山煤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5-061号
债券代码:122297 债券简称:13山煤01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45号),案件事由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销售公司”)与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纺股份”)买卖合同纠纷案(以下简称“本案”)。2015年8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3号),本案一审判决销售公司败诉,销售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5年12月21日,销售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出具的(2015)苏商终字第00472号二审判决书,现将该案的终审判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名称: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名称: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销售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解除南纺股份与销售公司签订的《动力煤销售合同》(编号:NBD452HFT14P06)、《动力煤销售合同》(编号:NBD452HFT14P07);
2、请求依法判令销售公司向南纺股份返还货款人民币200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3、请求依法判令由销售公司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二、目前进展情况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2015)苏商终字第0047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受理费141,800元,由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销售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销售公司二审败诉,判决为终审判决。目前,本案已审理终结,但本案涉及的案件事实与销售公司和南京汉风堂能源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汉风堂”)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为同一贸易业务链的上下游之间的合同纠纷。销售公司已将南京汉风堂进行了追索诉讼,而销售公司与南京汉风堂案目前尚在审理中,因此,目前尚无法准确判断本案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