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专版
  • A8:书评
  • B1: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议变更证券简称的公告
  •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选定为湖北孝南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
    第一顺位投资方的公告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山西证监局监管关注函
    的公告
  •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资新疆煤炭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补充说明公告
  •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15年12月22日   按日期查找
    B7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71版:信息披露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议变更证券简称的公告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选定为湖北孝南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
    第一顺位投资方的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山西证监局监管关注函
    的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资新疆煤炭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补充说明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2015-1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15-134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公司股权质押情况

      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绒集团”)的通知:

      中绒集团于近日将其所持本公司475,9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367%)质押给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绒集团将其所持本公司4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16%)质押给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此次质押的股份已由中绒集团在前期股份协议转让过程中陆续办理了解除原质押的手续。

      上述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至债务人债务清偿完毕、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时止。

      二、公司股权处于质押状态的累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中绒集团共计持有公司515,940,4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583%。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1,49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61%,限售流通股444,444,4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622%。

      截至本公告日中绒集团共计质押515,9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583%。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15-135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关注函的

      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12月15日《上海证券报》刊登题为《盛大私有化遭“抢食”,21亿元份额涉诉》的文章,文章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控股股东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绒集团”)参与盛大游戏私有化的资金大部分是通过合伙企业或信托平台募集而来,但中绒集团一股多卖,将盛大游戏私有化的同份股权份额分别卖给不同投资人,导致私有化完成后无法兑现全部投资份额;目前,有三家投资机构(上海涌川、宁夏晓光、上海颢德)、四位自然人(杨成社、杨忠义、耿群英、耿国华)分别在起诉中绒集团,且法院已查封中绒集团参与盛大游戏私有化交易中的相应财产份额。

      针对上述媒体报道,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对我公司下发【2015】第541号关注函,要求公司对媒体报道公司控股股东涉诉事件进行说明及披露。公司已对交易所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复,现予以披露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涉诉情况的说明

      经本公司询证控股股东中绒集团,中绒集团对涉诉情况说明如下:

      (1)中绒集团已收到上海颢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颢德资产”)的民事起诉状,颢德资产因中绒集团在盛大游戏私有化过程中依双方协商约定调整其关联法人上海唐城奥凯易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唐城奥凯”)认购份额一事,将中绒集团及法定代表人马生明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原协议,完成其关联人唐城奥凯对宁夏丝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宁夏丝路”)认缴11亿元有限合伙财产份额的工商登记手续,要求被告支付资金损失人民币2000万元,并要求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拟定于2015年12月28日下午开庭审理。截至目前,中绒集团未收到媒体报道中提到的其他投资机构及自然人起诉中绒集团的相关诉讼资料。

      (2)根据原告方提供的工商注册资料、股权结构图以及中绒集团近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查询到的信息,张如冰既是颢德资产的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唐城奥凯最终控制方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颢德资产与唐城奥凯构成关联关系。

      (3)目前参与盛大游戏私有化的持股平台共有九个,中绒集团实际控制其中的四个平台,分别是宁夏中绒圣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宁夏中绒文化产业股权投资企业、宁夏中绒传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以及宁夏丝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中绒集团分别是上述四家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上述四家持股平台累计持有盛大游戏221,275,697股,占盛大游戏股份总数的41.19%,占盛大游戏表决权总数的46.66%。其中宁夏中绒圣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持有盛大游戏B类股份48,759,187股,占盛大游戏股份总数的9.08% ,占盛大游戏表决权总数的34.46%;宁夏中绒文化产业股权投资企业持有盛大游戏A类股份80,577,828股,占盛大游戏股份总数的15.00% %,占盛大游戏表决权总数的5.70%;宁夏中绒传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持有盛大游戏A类股份28,719,566股,占盛大游戏股份总数的5.35%,占盛大游戏表决权总数的2.03%;宁夏丝路持有盛大游戏A类股份63,220,116股,占盛大游戏股份总数的11.77%,占盛大游戏表决权总数的4.47%。

      (4)按照报道所述的法院已查封中绒集团参与盛大游戏私有化交易中的相应财产份额之说,中绒集团目前尚未收到法院冻结财产的通知。经中绒集团去工商局核实,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确已冻结中绒集团持有的宁夏中绒传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宁夏丝路股权出资额共计人民币1001万元。

      二、上述诉讼事项对盛大游戏私有化以及公司停牌筹划重大事项的影响

      经中绒集团证实:(1)盛大游戏私有化完成前,所有投资人均已完成对私有化持股平台的认缴出资义务,且所有持股平台受让盛大游戏股权的实际支付已完成,盛大游戏从美国纳斯达克已退市,标志着盛大游戏私有化已经顺利完成且不可逆转,上述纠纷已不能实质影响盛大游戏的私有化。(2)在上述私有化完成的过程中,颢德资产及其关联企业并未在宁夏丝路实际缴付上述11亿元出资。(3)报道中提到的其他被调减份额的投资人,其份额调减也是在私有化经盛大游戏股东大会批准后的三日内,由私有化持股平台的普通合伙人根据之前与该等投资人的书面约定所进行的。(4)调减份额对应的资金,按照之前的约定如数退还给了投资人,私有化交割中并未使用该等投资人被调减份额所对应的资金。

      经中绒集团向法律顾问就财产保全问题进行了咨询,根据法律顾问解释,依照《民事诉讼法》一百零二条规定,财产保全仅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所诉案件有关的财物。而且,对于财产纠纷案件,在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下,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原告根据诉讼请求申请对中绒集团主张2000万元资金损失进行诉讼保全,考虑到中绒集团的支付能力,中绒集团可以通过向法院提供担保的方式要求解除上述财产冻结。即便不提供担保,且今后被法院审理判令支付,中绒集团也完全有资金实力履行判决,不会对冻结财产的权属产生影响。

      鉴于目前法院尚未对该案进行审理,本公司无法判断该事项是否对公司筹划的重大事项的进程造成实质性障碍。公司目前正在按原计划有序推进筹划的重大事项。

      中绒集团已委托律师对相关诉讼涉及的问题进行进一步的了解和核实,公司会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