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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保基金: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总体状况持续改善
    2015-1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李丹丹 ○编辑 浦泓毅

      ⊙记者 李丹丹 ○编辑 浦泓毅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投保基金”)日前发布《2014年度A股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全文见A7版)。

      《报告》的编制是基于对2014年度A股市场2585家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的主客观评价,其显示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总体状况持续改善,总评价得分从有记录的2003年以来一直保持上升趋势,同时投资者满意度指数处于满意区间。

      但与此同时,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报告》建议,探索在与中小投资者密切相关的事项表决时广泛实施分类计票和累积投票;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高管薪酬透明度,引导高管与中小投资者利益相一致;完善独立董事制度,改变独立董事提名和选举方式,确保独立董事能够代表中小投资者;鼓励上市公司发布更加准确的业绩预告,建立奖优罚劣机制等。

      

      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逐年增强

      《报告》显示,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总体状况持续改善。2014年度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得分较2013年度提升3.01%,达到77.00分。其中,投资收益权得分75.68分,同比提升了14.45%;知情权得分85.61分,同比提高了1.87%;参与决策权得分66.96分,同比下降了6.96%。

      从变化趋势上来看,总评价得分从有记录的2003年以来一直保持上升趋势,投资收益权和知情权保护得分保持了持续上升态势,决策参与权保护得分首次下降。

      同时,投资者满意度指数处于满意区间,投资收益权满意度有所提升。从主观评价来看,2014年度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满意度指数为58.07,决策参与权、知情权、投资收益权满意度指数分别为55.99、59.05、57.01,投资者总体偏向满意。

      备受投资者关注的现金分红在制度层面也得以落实。自2013年证监会出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来,绝大部分上市公司积极履行监管部门意见,规范制定现金分红制度,积极回报投资者,在2585家上市公司中,有2500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表述了现金分红比重,占比达到96.71%。

      与此同时,投资者行权保障能力得到提升。2014年度共有2211家上市公司使用了网络投票渠道,占所有上市公司的85.53%,其中每次股东大会(包括临时股东大会)均开通网络投票的上市公司有561家,占所有上市公司家数的21.70%。

      内部控制报告披露数量也明显提升,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对于规范经营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2014年度2585家上市公司中,2548家披露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931家披露了审计师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较上年有较大提高。

      此外,高管薪酬与公司价值创造能力的一致性提高。近几年,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与上市公司价值创造能力同方向变动的比例有所提升,反映出高管和公司以及中小投资者利益有趋同趋势。2014年度,在2585家上市公司中,1584家前三名高管薪酬水平与公司净利润变动方向一致,一致的比例比上年度提升4.21%。

      

      六大不足仍需重视

      在取得成效和进步的同时,《报告》也注意到,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报告》指出,高管薪酬透明度有待于进一步提升,高管与员工薪酬差距需引起重视。评价发现2014年度有70家公司未披露高管薪酬情况,而在披露高管薪酬和员工薪酬的上市公司中,高管与员工薪酬差距的倍数差异较大,最高值为47.94倍,最低值为1.03倍。

      上市公司薪酬总量和薪酬结构是投资者关心的重要问题,《报告》指出,上市公司需进一步关注高管与员工薪酬差距,建立科学的薪酬制度,调动高管与员工的积极性,提升上市公司价值创造能力。

      同时,需要完善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提名制度。独立董事是中小投资者在董事会的代表,只有中小投资者自己提名选出的独立董事才能更具备独立性,才能更有效地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但目前2585家上市公司中,有2129家公司的独立董事全部由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和监事提名,有122家公司由大股东、董事、监事和其他股东共同提名,仅有202家公司全部由其他股东提名,还有132家未披露提名情况,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便利中小投资者行使提名权利。

      此外,董监高人员失信情况较多。2014年度2585家受调查上市公司中有264家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和259家公司高管受到监管部门处罚,占比为10.21%和10.02%,较2013年和2012年上升较多。

      上市公司披露的业绩预告,是投资者投资的重要参考依据。《报告》指出,上市公司业绩预告准确性有待提高,在披露业绩预告的1573家上市公司中233家没有达到业绩预告的业绩下限。

      而且,网站信息披露内容有待增加且更新不及时。报告对上市公司网站建设情况及网上信息披露情况的调查结果显示,2014年度网站信息披露中,2585家上市公司对8项基础信息仅平均披露了5.10项,对12项主动信息仅平均披露了1.28项,披露信息的数量还有待提高。另外,网站披露信息的更新情况较差,在2585家上市公司中,有1032家未做到及时更新公司网站信息,较去年有所增加。

      此外,上市公司的收益创造能力有所下降,其与投资者收益权保护直接相关。2014年度,上市公司经营业绩表现不佳,在2585家上市公司中,“净利润”下降的有1185家,占比45.84%,“净经营性现金流”下降的有1156家,占比4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