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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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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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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2015-1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 公告编号:临2015-070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2.5亿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367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为提高自有资金短期使用效益,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7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封闭式)》(以下简称“本协议”)。公司指定兴业银行办理结构性存款产品业务,金额2.5亿元人民币,期限367天。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行为。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审批2015年度委托理财权限的议案》,董事会授权经理办公会对委托理财金额在20亿元范围内(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进行审批。根据授权,本次办理结构性存款业务已经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结构性存款的主体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人员等关系,具有良好的交易履约能力。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银行,基本情况、业务发展状况、财务指标等已向社会公众披露。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为人民币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产品收益分为固定收益和浮动收益两部分,其中固定收益率为1.30%,浮动收益率与伦敦黄金市场之黄金定盘价格的波动变化情况挂钩,预计年化利率为3.64%,产品期限为367天。本产品的受托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产品说明

      1、产品性质:保本浮动收益型。

      2、产品规模:25000万元。

      3、产品期限:自成立日至到期日,共367天(受限于提前终止日)。

      4、成立日:2015年12月18日,本结构性存款自成立日起计算收益。

      5、到期日:2016年12月19日,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实际产品期限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6、观察标的(挂钩标的):伦敦黄金市场之黄金定盘价格。

      7、观察期(产品存续期):2015年12月18日至2016年12月19日;如期间存款产品提前终止,观察期则为2015年12月18日至提前终止日。

      8、收益计算方式:产品收益=固定收益+浮动收益;

      固定收益=本金金额×[1.30%]×观察期存续天数/365,

      浮动收益=若观察期内任意一天挂钩标的观察日价格大于等于5000美元/盎司,则不再观察,观察期结束后,浮动收益=本金金额×2.36%×观察期存续天数/365;

      若观察期内所有观察日价格均大于等于50美元/盎司且小于5000美元/盎司,则观察期结束后,浮动收益=本金金额×2.34%×观察期存续天数/365;

      若观察期内任意一天观察日价格的表现小于50美元/盎司,则不再观察,观察期结束后,浮动收益=本金金额×0.00%×观察期存续天数/365。

      9、本存款产品本金与收益的支付日:

      本存款产品的本金与收益在产品到期日或兴业银行提前终止指定支付日由兴业银行一次性进行支付。

      (三)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兴业银行发售,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能保证本金的收回,风险程度极低。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第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审批2015年度委托理财权限的议案》和《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委托理财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且为保本型,独立董事已在第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上对《关于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审批2015年度委托理财权限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无需单独发表意见。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余额为16.2亿元人民币,全年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发生额为18.2亿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 公告编号:临2015-071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4.5亿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365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为提高自有资金短期使用效益,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7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署了《华夏银行机构客户定制结构性存款产品销售协议书》。公司指定华夏银行办理结构性存款产品业务,金额4.5亿元人民币,期限365天。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行为。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审批2015年度委托理财权限的议案》,董事会授权经理办公会对委托理财金额在20亿元范围内(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进行审批。根据授权,本次办理结构性存款业务已经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结构性存款的主体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人员等关系,具有良好的交易履约能力。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银行,基本情况、业务发展状况、财务指标等已向社会公众披露。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本产品风险等级为稳健型,与一个月人民币上海同业拆借利率挂钩,预计年化收益率为3.64%,产品期限为365天。本产品的受托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产品说明

      1、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2、产品风险等级:稳健型。

      3、期限:365天。

      4、产品挂钩标的:一个月人民币上海同业拆借利率。

      5、预期收益率:3.64%(年化)。

      6、成立日:2015年12月22日(产品自成立日起计算收益)。

      7、提前终止日:产品存续期内出现一个月SHIBOR小于2%的日期。

      8、到期日:2016年12月21日或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权的日期(到期日当日不计算收益)。

      9、兑付日:到期日后一个工作日(兑付日一次性返还本金及收益)。

      (三)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华夏银行发售,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能保证本金的收回,风险程度极低。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第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审批2015年度委托理财权限的议案》和《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委托理财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且为保本型,独立董事已在第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上对《关于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审批2015年度委托理财权限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无需单独发表意见。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余额为16.2亿元人民币,全年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发生额为18.2亿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 公告编号:临2015-072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2.5亿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367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为提高自有资金短期使用效益,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7日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恒丰银行")签署了《恒丰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理财业务协议书》。公司指定恒丰银行办理结构性存款产品业务,金额2.5亿元人民币,期限367天。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行为。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审批2015年度委托理财权限的议案》,董事会授权经理办公会对委托理财金额在20亿元范围内(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进行审批。根据授权,本次办理结构性存款业务已经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结构性存款的主体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人员等关系,具有良好的交易履约能力。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与欧元/美元即期汇率(彭博代码EURUSD)挂钩,预计年化收益率为3.64%,产品期限为367天。本产品的受托人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产品说明

      1、产品名称:恒银创富--结构性存款现财产品2015年第176期。

      2、理财期限:本产品的理财期限为367天。

      3、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产品。

      4、起始日:2015年12月18日。

      5、到期日:2016年12月19日。

      6、挂钩商品:欧元/美元即期汇率(彭博代码EURUSD

      7、产品收益率测算:客户到期年化收益率:3.64%或3.71%

      计算公式:

      投资人到期年化收益率=3.59%+0.05%×M×365、365+0.12%×N×365/365

      其中:若欧元/美元最终确定汇率小于执行汇率,则M=1,N=0;否则,M=0,N=1

      欧元/美元最终确定汇率:于最终评价日的欧元/美元即期汇率。

      8、兑付日:若客户持有本产品至到期日则在本产品到期日及后2个工作日内支付本金及理财收益(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到期日与收益支付日之间不计付收益)。

      (三)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恒丰银行发售,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能保证本金的收回,风险程度极低。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第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审批2015年度委托理财权限的议案》和《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委托理财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且为保本型,独立董事已在第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上对《关于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审批2015年度委托理财权限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无需单独发表意见。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余额为16.2亿元人民币,全年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发生额为18.2亿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 公告编号:临2015-073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沙坪坝支行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2.5亿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366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为提高自有资金短期使用效益,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7日与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沙坪坝支行(以下简称“南粤银行”)签署了《广东南粤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书》。公司指定南粤银行办理结构性存款产品业务,金额2.5亿元人民币,期限366天。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行为。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审批2015年度委托理财权限的议案》,董事会授权经理办公会对委托理财金额在20亿元范围内(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进行审批。根据授权,本次办理结构性存款业务已经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结构性存款的主体为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沙坪坝支行,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人员等关系,具有良好的交易履约能力。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类产品。产品收益来源于南粤银行委托招商银行投资于人民币区间累计期权挂钩利率,产品到期收益与投资标的物挂钩。预计年化收益率为3.64%,产品期限为366天。本产品的受托人为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沙坪坝支行。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产品说明

      1、产品编号:SD南粤重分2015121801。

      2、本金及收益: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类,南粤银行购入资产组合正常处置或持有到期的情况下,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本结构性存款产品预期最低到期年化收益率为2.1%;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超额收益部份来源于委托投资于衍生品市场中的收益,预期最高到期年化收益率为3.64%;否则根据资产组合实际出让或处分的情况计算投资者应得本金及收益。

      3、产品期限:366天,实际产品期限受限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4、认购金额:25000万元人民币。

      5、起息日:2015年12月18日。

      6、到期日:2016年12月18日。实际产品到期日受限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7、付息日及收益支付:到期一次性支付。

      (三)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南粤银行发售,为保本浮动收益类产品,能保证本金的收回,风险程度极低。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第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审批2015年度委托理财权限的议案》和《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委托理财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且为保本型,独立董事已在第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上对《关于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审批2015年度委托理财权限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无需单独发表意见。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余额为16.2亿元人民币,全年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发生额为18.2亿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