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股发行公告
证券代码: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5-09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发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发行人”或“公司”)配股方案已经公司2015年1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5年2月10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5年6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调整。本次配股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631号文核准。
2、 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15年12月28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5,200,000,000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A股股份,可配售股份总数为1,560,000,000股。本次配股采取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配股代码“760377”,配股简称“兴业配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3、 本次配股价格为8.19元/股。
4、 本次配股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15年12月28日(T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配售。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财政厅已公开承诺将按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兴业证券可配股份。
5、 本次发行结果将于2015年1月7日(T+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
6、 如本次配股发行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7、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次配股缴款及网上清算期间,即2015年12月29日(T+1日)至2016年1月6日(T+6日),兴业证券股票停止交易。
8、 本发行公告仅对发行人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股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在做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2015年12月24日(T-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以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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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配股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售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15年12月28日(T日)上交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5,200,000,000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共计可配股份数量1,560,000,000股。
4、公司控股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财政厅已公开承诺将按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兴业证券可配股份。
5、配股价格:8.19元/股。
6、募集资金数量:本次配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扩大公司业务规模。
7、发行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2015年12月28日(T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8、发行方式:公司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配股将采取网上定价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9、承销方式:代销。
10、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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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时间均为正常工作日。
注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2015年12月29日(T+1日)起至2016年1月5日(T+5日)的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配股缴款方法
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760377”,配股简称“兴业配股”,配股价8.19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股比例0.3,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请股东仔细查看“兴业配股”可配证券余额)。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股票数量限额。
三、发行结果处理
1、公告发行结果
兴业证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1月7日(T+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告发行结果,内容包括股东认购情况、控股股东履行认购承诺情况、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占可配股数的比例、本次配股最终结果以及如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等。
2、发行结果公告后的交易安排
如本次配股成功,则兴业证券股票将于2016年1月7日(T+7日)进行除权交易;如控股股东福建省财政厅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股数量的70%,本次发行失败,则兴业证券股票于2016年1月7日(T+7日)恢复交易。
3、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
如本次配股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退款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如下:
(1)退款时间:2016年1月7日(T+7日)。
(2)退款额: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
(3)计息方式: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计息起止日:股东配股缴款次日起至退款日前一日,即2016年1月6日(T+6日)。
(5)利息部分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如有)。
四、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股东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五、网上路演安排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的有关安排,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5年12月25日(星期五)14:00-15:00就本次发行在中国证券网(http://roadshow.cnstock.com)进行网上路演。
六、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日期将于本次配股结束、刊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份上市公告书》后由上交所安排确定,届时将另行公告。
七、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兰荣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邮政编码:350003)
联系电话:0591-38507869;021-38565806
传真:0591-38281508
董事会秘书:陈德富
证券事务代表:梁文忠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冉云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联系电话:0592-5350605
传真:0592-5350511
保荐代表人:苏锡宝、傅志锋
项目协办人:王添进
项目经办人员:陈钟林
3、联合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14楼
联系电话:0755-83516222
传真:0755-83516266
项目负责人:康米和
项目协办人:戴庆文
特此公告。
发行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5-09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网上路演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631号文批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将以股权登记日2015年12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5,200,000,000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共计可配股份数量1,560,000,000股。配股说明书摘要和配股发行公告于2015年12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本次发行的配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的有关安排,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
一、网上路演时间:2015年12月25日(星期五)14:00~15:00
二、网上路演网址:中国证券网(http://roadshow.cnstock.com)
三、参加人员:发行人董事会、管理层主要成员及保荐机构相关人员,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5-093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停牌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15年12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配3股的比例配售A股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2015年12月29日至2016年1月5日为本次配股缴款期,公司股票全天停牌;2016年1月6日为登记公司网上清算期,公司股票继续停牌一天,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1月7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发行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4日


